人民网北京8月30日电 据交通运输部网站消息,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建制村通客车有关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建制村通客车是保障广大农民群众“行有所乘”的民生服务,对改善农民群众生活条件、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的通知》(国发〔2017〕11号)均提出了到2020年“具备条件的建制村全部通客车”的明确要求。
在地方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交通运输行业的共同努力下,建制村通客车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据统计,截至今年6月,全国通客车的建制村总数已达到55.5万个,建制村通客车率提升至96%。但目前全国仍有2万多个建制村未通客车,部分省份建制村通客车任务还比较重。
通知指出,进一步明确建制村通客车条件。部综合考虑农村地区客运需求、公路通行条件、可持续运营等多方面因素,制定了“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客车”参考标准。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根据地方实际明确“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客车”具体标准,于2018年9月30日前报省级人民政府和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通知明确,加快建立通客车工作目标台账。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组织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照“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客车”具体标准,深入摸排未通客车建制村情况,建立台账(式样见附件2),制定建制村通客车三年工作计划,扎实推进工作,确保目标实现,对账销号。2019年6月30日前,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组织市、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向社会公示本辖区到2020年仍不具备通客车条件的建制村情况。
通知确定,着力完善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地方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对照建制村通客车计划,加快通建制村公路窄路基路面拓宽改造、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对于局部设置错车道可满足通客车条件的,可先设置错车道。要做好客车通行线路沿途危桥改造工作,进一步消除基础设施瓶颈制约。
通知强调,推动建立财政保障机制和运价政策。农村客运为广大农村群众提供普遍服务,是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内容,具有明显的公益性,应该强化政策支持,实行市场化运营。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积极争取地方人民政府的支持,建立完善用地、资金、财税扶持等方面的支持政策。要积极协调各地财政部门,将调整后的城乡道路客运油价补助资金优先用于农村客运发展,保障农村客运油价补助资金及时拨付给农村客运经营者。要积极联合价格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农村客运价格。对于线路长、成本高、客车平均实载率达不到50%、经营亏损的客运班线,应给予补贴,确保农村客运“开得通、留得住、有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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