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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江一小微企业因环保问题依法被处以48万元的罚款。受疫情影响,企业经营困难,企业经营者王先生无力一次性支付罚款,且因此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法申请贷款,其希望能以分期付款的形式缴纳罚款。相关线索反馈至松江区人民检察院,经实地走访调查,A公司确已落实整改,且经营困难情况属实。
2022年5月上海检察机关发布的《上海市检察机关关于服务保障本市复工复产的意见》指出:“积极协同探索落实从轻处罚等包容审慎监管措施,拓展完善行政处罚企业暂缓、分期履行适用,助力企业更好发展。”
据此,10月18日下午,松江区人民检察院对这起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召开听证会。当事人王先生、区生态环境局代理人、区法院执行局法官及三位人民监督员出席听证会。作为案件承办人,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郭箐主持听证会,倾听企业实际困难,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在检察机关的主持下,区生态环境局与企业沟通明确了分期缴纳罚款的方案。区生态环境局现场对王先生开展了环境保护普法教育,王先生当场作出表态。
听证员对区检察院、区生态环境局、区法院的做法表示肯定,同时,敦促王先生珍惜来之不易的宝贵机会,及时缴纳罚款,并在后续的生产经营过程中,加强法律素养,重视环境保护。
听证会结束后,王先生当场向法院执行账户缴纳了第一期罚款,区生态环境局随即向区法院申请解除对王先生和A公司的相关强制执行措施。
一场听证会,为企业和行政机关搭建起沟通的桥梁,引导双方达成和解,既解决了执行问题,促进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又为企业纾解了悬在心头的难题,缓解了企业的经营压力。后续,松江区检察院将持续以积极能动的检察履职,联动多方共同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守护疫情影响下小微企业的生命线。
文字:办公室 蒋芸芬
素材提供:第五检察部
编辑: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