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11日,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对外发布了关于中秋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投资受损人信息核对公告。具体如下:
【资料图】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办理的(2019)沪0106刑初1457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被执行人为丁学等人,涉案非吸公司为:中秋(上海)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秋公司)。
为便于法院尽快发还投资受损人投资款,保障投资受损人合法权益,请投资受损人如实、全面、及时核对并确认相关身份信息、银行卡信息、受损金额。
现就中秋公司的投资受损人
信息核对确认事项公告如下
01
中秋公司的投资受损人应通过以下三种方式登录相关信息确认平台,进行信息核对确认:
入口一
在微信中关注公众号“上海静安法院”,点击“诉讼服务”——“刑事案款信息核对”,选择“中秋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点击后续案件信息核对事项。
入口二
在微信中关注公众号“上海法院12368”,点击“诉讼服务”——“当事人”——“刑事案款信息核对”,选择“中秋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点击后续案件信息核对事项。
入口三
在微信中搜索小程序“人民法院在线服务上海”,点击“地方特色”进入“刑事案款信息核对”,选择“中秋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点击后续案件信息核对事项。
02
登录平台必需资料:
本人身份证、实名认证手机号码。平台案款发放目前仅支持中国农业银行一类卡。为保证您案款尽快到账,请速办理提供。
03
中秋公司案件的投资受损人损失金额确定标准:
实际投入金额减去实际取出金额(不区分本金、利息、红利)为实际损失金额。无实际损失金额的投资人不纳入登记范围。
04
对受损金额有异议的,请按平台提示在平台内录入以下内容:
根据系统提示上传相关合同及银行流水等材料。
07
平台上线时间:2022年11月11日。核对确认期限:2022年11月11日至2023年1月10日止。请投资受损人在核对确认截止日前尽快办理,过期线上不再受理,原则上不接受线下办理。
投资受损款将于投资受损人信息核对及异议处理完毕后发还。有关受损款发放的事宜本院将另行公告。
来源:上海静安法院
信息核对已来,清退之日还会远吗?愿多年的等待能够画上一个完美的句号。
关键词: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 上海静安法院 非法吸收公众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