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资料图】
天伦之乐是我们中国每个家庭竭力追寻的目标,但在日常生活中家庭矛盾展现出来的情况反而比较多。
而家庭矛盾里最突出的,可能就是父母与子女之间的矛盾,其中的赡养矛盾更是突出。
可虽然有赡养问题产生矛盾,进而对簿公堂的案件不在少数,但像本案这样以赡养威逼“扶哥姐”的,还是极为少见。
2022年6月30日,温司柳市镇法局发生了一起最新案例,并拍摄了相关普法视频,因案件涉及“扶弟魔”热点引发大量关注。
话说现年30岁的蒋先生早已工作多年,经济条件较好,但却与亲生父母形同陌路,甚至闹上了法院。
而与类似的案件子女总是会被冠上“不孝”的帽子不同,本案一出,人们纷纷对蒋先生的父母表示不齿。
原来蒋士与父母虽有子女之名,却无子女之实,很小的时候蒋先生就被父母“抛弃”了。
或许是因为家庭条件不好,也或许是由于当时超生第四胎,蒋先生自六个月被父母送给上海一户医生家后,便再也没能回到亲生父母家。
此后,这种奇特的寄养方式就成为了两家人默认的共识,双方多年并未产生矛盾,蒋先生也没有责怪过父母。
但这份平静随着蒋先生经济条件变好后的一个举动,被打破了。靠着自身努力获得了一份成就的蒋先生,在上海温州有了自己的房,年收入达到了百万,与之相比温州的亲哥哥企业经营不善成鲜明对比。
而这个房子成为了蒋先生日后被亲生父母告上法院的导火索。
多年来少有联系的亲生父母看到蒋先生现在竟然这么有钱,顿时红了眼。
再当他们看到蒋先生有钱后竟然不愿意帮助哥哥还经营贷款,变得更加着急上火。
于是这对父母竟然真的找上门来,强行要求蒋先生为了公平,要给自己的签订赡养协议。
看到对方提出了这样荒唐的要求,蒋先生感到十分无语,当即签了一张月供2000元的赡养协议及医疗分摊协议。其后,生父母又要求蒋先生赠送给其哥哥姐姐二套房,理由是其还哥哥的经营贷款及帮助哥哥结婚,在数次交涉,磨破了嘴皮子对方仍未答应后,这对父母选择了将蒋先生告上了法庭。
也不知道是律师的建议,还是蒋先生的父母自作聪明,他们在起诉蒋先生时 要求分家析产。
这下子可让蒋先生犯了难,也让知情群众头皮发麻。
弟弟养哥哥姐姐一般争议比较大,但子女养父母却很少有争议,张女士父母采取的诉讼方式实在是刁钻。
随着两方在法庭上的唇枪舌剑,一些令人迷惑的法律问题也浮出了水面。
1. 蒋先生法律上有责任送哥哥姐姐房子吗?
这个问题随着前些年的“扶弟魔”问题以及电影我的姐姐的热播曾陷入广泛讨论。
有的人认为同胞兄弟理应互相帮衬,毕竟都是一个家庭里走出来的,如何能将对方丢下不管呢?
也有人认为,弟弟对哥哥接机的帮助应该是自愿的,如果姐姐不愿意,谁都不应该道德绑架。
其实这一问题在法律上很早就规定好了,弟弟或者说“兄弟”,只有在极为特殊的情况下有义务抚养兄弟、妹妹。
这一特殊情况写在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五条中,包含四个要件。
一是要求兄、姐、弟必须有负担能力。
毕竟如果兄、弟没有负担能力,还硬要他们抚养弟、妹,无疑是强人所难。
在这一点上,蒋先生由于工作已有成就是符合的。
二是要求本来的父母没有能力抚养或者已经死亡。
这也是显而易见的,如果父母自身就能尽到抚养义务,就不应当为另一个孩子增加负担。
这一点本案当然不符合,蒋先生亲生父母健在,也有能力抚养儿子,索要房子纯属想为儿子争利,才有此非分之举。
三是要求兄弟姐妹是未成年人。
毕竟如果他们是成年人,完全可以自己工作养活自己,连亲生父母都不再有义务抚养他们了,遑论兄、姐。
而本案中张蒋先生的亲哥哥早已成年,要这个不熟的弟弟来为自己买房与打秋风无异,自然不应得到支持。
2. 蒋先生有义务抚养亲生父母吗?
对于这一点,随着近年来普法工作的开展,不少人见识到了很多奇葩案例。
在这些案例中,为人父母者或是将儿女狠心扔掉,或是抛妻弃子外出私奔,甚至还有的直接将孩子就手卖掉。
当他们晚景凄凉,无家可归时,才想起自己还有子女在世,找上门来要求对方赡养自己。
对于这样的父母,子女通常没有丝毫感情可言,心中只有仇恨,往往会严词拒绝。
但只要亲生父母将他们告到法院,子女们总是不免走向败诉的结局,捏着鼻子每月掏出赡养费。事实并非如此,本案的结局出乎很多人意料,蒋先生完全败诉,名下房产全部要送给哥哥,令人诧异惋惜。
那么他败诉的理由是什么呢?
首先我们应当知道的是,赡养父母的义务几乎是没有条件的,不以子女自身被抚养为前提。
即便其无情无义、乃至对子女造成了伤害,这一义务都无法被抵消。
但这种赡养义务也并非没有限制。
我们可以看到,前文的案例中,这样的父母来寻亲的前提是“无家可回”。
也就是说,如果父母自己就有钱,再来问子女要钱,这种行为是不会被法律支持的。
根据法律规定,只有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而本案显然也不属于这一种情况。
当然,如果蒋先生父母后续为了索要赡养费成功,非要把小儿子搞得无家可归,那也属实是个狠人。
希望本案结束后这父母二人能反思自己,既然当初不愿抚养亲生小儿子,又多年不见,如今就不要再干扰蒋先生的生活,不如各自安好。
对于本案你怎么看?你认为蒋先生应送亲哥哥姐姐房,赡养亲生父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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