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到岁末年终,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就成了备受关注的热点问题。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冲击,欠薪纠纷事件较往年有所增加。对此,崇明区抓好政策落地,严肃查处,形成长效机制,让辛苦一年的农民工拿上工钱,高高兴兴过年。
集中排查,落实主体责任
进行集中排查,全面摸清欠薪底数。今年以来,崇明区全面开展本区企业、工程建设项目拖欠工资情况大排查活动。综合采取拉网式排查、线上排查等方式,对欠薪问题易发多发的行业企业进行排查。
(相关资料图)
工程建设领域是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重点。“在8至11月,我们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了5轮用工专项检查,对14个重点工地的用工管理、资料整理等工作开展对标检查、逐一排查、规范指导。”区建设管理委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与农民工书面约定或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的具体支付日期,按期足额支付工资,同时编制书面工资支付台账,并至少保存3年。
“欠薪纠纷事件较多,究其根本,主要还是因为建设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未将农民工工资支付摆在首要位置。”区建设管理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各单位主体尤其要规范做好三本台账(实名制管理台账、工资支付台账和人工费支付台账)。如此一来,就可以实时掌握现场农民工流动情况及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做好相应台账登记管理工作,做到每一个人、每一笔工资都支付有账、有据可查。”
及时解决做到“件件有回应”
打好行政执法、调解仲裁、刑事司法“组合拳”,全面强化欠薪行为违法惩戒,是系统解决欠薪问题的有效路径。
今年1月,区人社局执法大队收到辖区内新河镇提供的线索,该镇的G酒店内存在欠薪,涉及农民工20余人,且金额较大。执法大队迅速前往现场,经调查得知,业主将G酒店的装饰装修工程承包给X公司,而X公司在收到工程款后未将该款项用于支付农民工劳动报酬,且在有利润的情况下仍不支付农民工劳动报酬。
鉴于X公司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且该公司有能力支付拒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执法部门按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查处衔接的相关规定于2022年3月11日将其移送公安部门。
执法大队移送案件后,区公安分局于今年3月15日对该案开展立案侦查。公安介入后,X公司于今年7月4日将欠款转至区人社局账户,由区人社局代发农民工劳动报酬。7月11日,24名农民工劳动报酬20.825万元已全部支付到位,全体农民工对此结果都表示满意。
在区人社局、区公安分局、区人民检察院、区人民法院多方协作下,崇明区将持续优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协调联动机制,推动案件一窗受理、接诉即办,做到案件“件件有回应”,合力化解欠薪问题。
加强宣传,防范于未然
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需要织牢“源头预防网”,从初始阶段避免问题发生。
如何才能防范于未然?区人社局执法大队工作人员提醒广大农民工:首先要未雨绸缪,了解相关法律政策,对合同要反复核实;其次,要确认公司相关资质,尽量避免与私人承包商签订口头合同。
崇明区各乡镇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持续宣传贯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组织劳动监察网格员对《条例》进行系统学习研读,夯实理论基础。通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提升施工管理人员懂法守法意识和现场工人依法维权意识,营造良好的法律氛围。
宣传普法有助于欠薪问题得到妥善解决。今年上半年,有多批工程在东平镇建设,为该镇劳动关系稳定带来较大风险和挑战。对此,东平镇跨前一步,及时了解建设单位情况,以线上宣传的方式向建设方发送政策法规,同时接受农民工电话咨询达81次。通过线上线下调解,促使劳资双方达成和解16起。
下一步,崇明区将继续深入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如遇到欠薪问题,农民工可通过“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小程序、021-12333举报投诉电话,交相应部门处理。
记者:施昊豪
编辑:张悦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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