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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
本市外环线以内以及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区域为机动车禁鸣喇叭区域。
违法鸣号典型案例曝光
▲2022年6月7日8时40分,牌号为沪A3K***的小型轿车在蒙自路41号路段,实施“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的”违法行为。
▲2022年1月28日9时27分,牌号为沪A29***的小型专用客车在共和新路近永和东路路段,实施“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的”违法行为。
▲2022年6月8日15时49分,牌号为沪AFQ2***的小型轿车在飞虹路518号路段,实施“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的”违法行为。
禁鸣区鸣喇叭,罚款100元。
值班编辑:沈诗韵、丁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