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城市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不断加强社区干部队伍建设,徐行镇计划公开选聘社区工作者,现制定方案如下:
【资料图】
一、选聘岗位及人数
社区工作者副职岗位:4名
二、选聘范围及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
2.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有立足服务徐行建设、服务社区工作的志向,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胜任所从事的工作;
3.具有大学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
4.年龄要求:男性不超过45周岁(指1978年1月1日之后出生);女性不超过40周岁(指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
5.面向嘉定区区域内现任在职在岗社区工作者,报考者须在原社区岗位上工作满3年且连续3年考核为合格或以上,户籍地或居住地在徐行镇的优先。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治安处罚或有犯罪行为记录的;
2.立案审查调查期间或仍处于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聘程序及方法
本次选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核、组织面试、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
2.资格审核。根据对报名对象年龄、学历、经历进行筛选,确定初步的选聘对象;
3.组织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选聘对象适应实际工作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不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4.考察公示。根据选聘对象的面试表现、能力认定和岗位匹配度等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同时经考察、体检合格后确定拟选聘名单。拟聘结果需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5.聘用管理。最终选聘人员由徐行镇按照工作需要统一分配到相关社区工作,由社区进行日常管理;不接受组织安排、不服从分配的视为本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不予聘用。
四、其他事项
1.报名者必须如实提供个人真实信息,若经核实与实际情况不符,将取消资格;
2.用人单位保留解释权,若无符合条件人选的岗位缺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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