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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长宁区行政复议局制发了全区首份行政复议调解书,以多元解纷的方式实质化解了一起不服市场监管行政处罚的案件,为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进行了有益探索。
2022年10月,某饮食店因不服长宁区市场监管局对其使用未经检验的货梯且未办理使用登记的行为作出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向长宁区行政复议局提起行政复议申请。该饮食店表示,安装无证货梯实属被骗,且已经根据监管部门要求予以拆除,希望复议机关能够考虑疫情因素给企业带来的经营困难,酌情减轻相关处罚。
受案后,长宁区行政复议局以纾困助企、化解争议为出发点,在详细了解案件事实、核实证据材料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到申请人及时整改、态度诚恳的相关因素,认为该案符合法律规定适用行政复议调解的情形。经征询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双方意愿,启动调解程序。经过行政复议机关耐心沟通协调,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并经长宁区政府作出行政复议调解书,顺利实现了“定分止争、案结事了”。
申请人当场表示:“感谢行政复议局考虑到我们个体户的经营困难,大力促成我们和市场监管局的调解,我们通过本次行政处罚以及调解,了解了相关法律法规,一定会吸取此次教训,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提高法律意识,遵守国家有关规定规范经营!”
本案以制发行政复议调解书的方式结案,实属长宁区首例,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复议机关正确把握行政处罚案件的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采取调解优先的工作方式,为双方搭建沟通的桥梁,在实现教育惩戒目的的基础上,帮助受疫情影响的经营者纾困解难,使得行政处罚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妥善解决了行政争议,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长宁区行政复议局将持续立足司法行政职能,充分发挥执法监督作用,将公正高效作为行政复议工作的根本目标,坚持把为民服务和实质性化解纠纷理念贯穿行政复议应诉全过程,帮助企业及经营者纾困解难,为全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注入法治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