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介绍,春节假期已过,为保障正常生产生活,支持外来务工人员节后加快返岗复工,上海各区人社部门积极落实春节返岗交通补贴政策。1月28日至2月5日期间,凡是企业租用大巴车跨省“点对点”组织外来务工人员返岗,或劳务协作输出地包车输送市外务工人员返岗的,将按照实际包车费用的50%给予补贴,最高可享30万元!详见↓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浦东新区
一、补贴内容
税收征管关系在浦东新区的企业,于2023年1月28日至2月5日期间,租用大巴车跨省“点对点”组织外来员工返岗,或劳务协作输出地包车输送市外务工人员返岗的,符合条件的按照实际包车费用的50%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30万元,每辆车乘车返岗员工需不少于20人。市外劳务协作输出地组织机构开展包车返岗的,需先在新区人社局网上通办系统的“春节返岗交通补贴”专栏线上备案,经审核同意后进行申报。
二、申报审核办法
申报补贴的新区企业、市外劳务协作输出地组织机构须于2023年3月31日前,通过新区人社局网上通办系统的“春节返岗交通补贴”专栏线上申报。新区企业由纳税所在地的开发区管理局、镇有关部门线上初审,市外劳务协作输出地组织机构直接由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线上审核。申报时提供如下材料:
汽车租赁合同及发票的电子扫描件,合同应注明包车单位、车辆数、价格、发车日期、出发地、到达地等信息;
《包车返岗交通补贴申报表》、《包车返岗员工花名册》、《包车返岗员工工资发放凭证》;
包车运输行车GPS轨迹;
市外劳务协作输出地组织机构还需提供《市外劳务协作输出地包车返岗备案表》和市外劳务输出地县级及以上政府部门出具的书面函。
审核:开发区管理局、镇有关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初审,核实申报情况,并根据需要开展实地核查。初审通过后,由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复审。
公示:复审通过后,由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拨付: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新区人社局按有关规定将补贴拨付至企业账户。
三、其他
1、申领补贴企业和组织机构要保证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对采用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补贴资金的,除追回资金外,将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2、劳务派遣类员工通过用工企业申报,需提供《劳务派遣公司用工协议》、《劳务派遣员工花名册》;
3、区重点工程建设施工项目涉及的春节包车返岗交通补贴,按照《关于新区重点工程稳岗留工补贴发放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执行,由区建交委受理。
申报网址:
https://jiuye.pudong.gov.cn/ca(申报系统即将上线)
咨询电话:
58721811 (工作日 9:00~11:30,13:30~16:30)
黄浦区
一、补贴对象及条件
在2023年1月28日至2月5日期间租用大巴车跨省“点对点、一站式”组织市外务工人员返岗(原则上每辆车乘车员工不少于20人)。满足以下任一条件的企业,可申请包车返岗交通补贴:
1、注册或税务登记在黄浦的企业,通过租用大巴车组织企业市外务工人员返岗至本区企业,市外务工人员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
2、从对口援助劳务协作输出地包车输送市外务工人员返岗的在沪企业,须经对口援助劳务协作输出地县级及以上人社部门备案同意;
3、注册在黄浦的重点监测电商平台、邮政快递企业,和本区重点工程建设施工项目及其他工程项目建设单位,须经区级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如遇特殊情况,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研究确定。
二、补贴标准
按照实际包车费用的50%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三、补贴申请
符合补贴条件的企业须于2023年6月30日前,向黄浦区就业促进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1、黄浦区包车返岗交通补贴申请告知承诺书(附件1);
2、针对本次跨省“点对点”包车返岗签订的专项汽车租赁协议、发票和银行流水证明材料(原则上协议内容包括:包车单位、车辆数、座位数、包车费用、发车日期、出发地、到达地、费用结算方式、结算时间等信息);
3、《黄浦区包车返岗交通补贴申请表》(附件2);
4、《黄浦区包车返岗市外务工人员名单》(附件3);
5、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近一个月纳税凭证。
若为从对口援助劳务协作输出地包车输送市外务工人员返岗的在沪企业还需提供:《对口援助劳务协作输出地包车来沪备案表》(附件4)。
四、审核拨付
黄浦区就业促进中心经办部门进行受理初审,第三类补贴对象中电商平台类企业申报材料报区商务委审核,邮政快递类企业及重点工程建设施工项目建设单位申报材料报区建管委审核,其他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申报材料报其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后,经区就业促进中心复核,并对拟发放补贴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黄浦区就业促进中心及时将补贴资金发放至企业提供的银行账户。
五、其它
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应真实准确,对相关举报投诉,经查实虚报冒领交通补贴的企业,责令退回补贴资金,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按规定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本操作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3年6月30日。
政策咨询受理:
黄浦区就业促进中心
电话:63011120
地址:中山南一路555号2楼服务大厅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1:30 13:30-16:30
静安区
一、补贴名称
静安区企业春节返岗交通补贴
二、补贴对象
工商注册和实际经营地均在静安区,信用记录良好且对区经济发展有所贡献的企业。
三、补贴条件
2023年1月28日至2月5日期间,企业租用大巴车输送非本市户籍务工人员返岗的。原则上每辆车乘车人数不少于20人。
四、补贴标准
按照实际包车费用的50%给予一次性补贴,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五、申请流程
1、提交申请
符合补贴条件的企业应在2023年2月6日至6月30日期间(含2023年6月30日),向区就促中心提出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作自动放弃。申请时应提交加盖企业公章的以下材料:
1.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静安区企业春节返岗交通补贴申报表(表1);
3.静安区申报企业春节返岗交通补贴员工名册(表2);
4.租车合同或协议,内容应包含:租车单位、车辆信息、租车时间段、乘车人数、发车日期、出发地、到达地、租赁金额等;
5.租车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6.就存疑情况需要企业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
2、材料审核
区就促中心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审核后,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复核。
3、结果公示
六、受理部门
静安区就业促进中心
地址:万荣路908号
电话:56705308
七、其他
本操作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3年6月30日。
徐汇区
春节返岗交通补贴
一、扶持对象
本操作办法适用于工商注册和实际经营地均在徐汇区,信用记录良好且对徐汇区域经济发展做出贡献的企业。
二、扶持内容
2023年1月28日至2月5日期间,区内企业租用大巴车跨省“点对点”组织外来务工人员返岗,或劳务协作输出地包车输送市外务工人员返岗的,按照实际包车费用的50%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三、扶持流程
(一)企业提出补贴申请,需提供以下资料,并加盖公章。
1、企业春节返岗交通补贴申请表;
2、返岗外来务工人员花名册;
3、返岗人员社保缴费记录或劳动合同;
4、企业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
5、2023年1月28日至2月5日期间,企业租用大巴车跨省“点对点”组织外来务工人员返岗或劳务协作输出地包车输送市外务工人员返岗至徐汇区的租车服务合同(需明确包车单位,出发地,到达地,发车日期,车辆数,费用等,原则上每车不少于20人)及发票复印件。
(二)企业向区商务委、建管委、文旅局、绿化与市容管理局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由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后交区人社局复核并进行公示,15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予以补贴的决定。
(三)区财政局根据区人社局报送的审核资料,按照资金管理有关规定拨付资金。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24092222*3563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1:30 13:30-16:30
长宁区
一、补贴对象
对本区劳务协作、邮政快递、重点工程建设、电商平台等领域重点企业包车组织外来务工人员返岗的给予补贴。
二、补贴标准
按照每辆车实际包车费用的50%给予补贴,每家企业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三、申报条件
2023年1月28日至2月5日期间,企业租用大巴车跨省“点对点”集中组织外来务工人员返岗,或劳务协作输出地包车输送市外务工人员返岗。原则上每辆车乘车人数不少于20人。
四、申报材料
1、《长宁区员工春节返岗交通补贴申报表》(附件:长宁区员工春节返岗交通补贴申报表);
2、《长宁区申报员工春节返岗交通补贴员工花名册》(附件:长宁区申报员工春节返岗交通补贴员工花名册);
3、汽车租赁合同及发票,并应注明包车单位、车辆数、价格、发车日期、出发到达地等信息;
4、返岗人员社保缴费记录;
5、企业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
五、补贴受理、审核
(一)申请
申请春节返岗交通补贴的企业向行业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
劳务协作方式转移就业的企业向区人社部门提交申报材料。联系人:朱老师 22050739。
本市重点监测的电商平台企业向区商务委提交申报材料。联系人:刘老师 22050815。
邮政快递企业及重点工程建设施工项目向区建管委(区交通中心)提交申报材料。联系人:成老师 22050546,解老师 22050514。
(二)审核
行业主管部门对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审核。区人社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
(三)公示
对于审核通过的企业,由区人社部门在门户网站等平台对春节返岗交通补贴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
(四)拨付
区人社局将经公示无异议的补贴申报材料报区财政局。区财政局在收到区人社局资金拨付申请后,将补贴资金核拨至企业指定的银行账户。
普陀区
节后包车返岗交通补贴
一、补贴对象、条件和标准
1、补贴对象
在普陀区依法设立且信用记录良好的企业,或组织普陀区对口协作地区昆明市东川区、禄劝县、寻甸县,以及昭通市鲁甸县、巧家县农村劳动力来沪就业的企业。
2、补贴条件
2023年1月28日至2月5日期间,普陀区企业通过租用大巴车跨省“点对点”组织外来务工人员返岗的,或企业租用大巴车组织普陀区对口协作地区农村劳动力返岗的,可以申请春节返岗交通补贴(每辆车一般不少于30人)。
3、补贴标准
按照实际租车、包车费用的50%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二、补贴受理、审核方法
(一)受理窗口及期限
受理窗口:普陀区就业促进中心(宁夏路627号)
咨询电话:62166156
受理期限:2023年2月28日前,逾期申请的不予受理。
(二)受理、审核程序
1、企业向区就业促进中心申报,企业申请时需报送的资料如下:
(1)乘车花名册、发票(应注明包车单位、车辆数、价格、发车日期、出发到达地等信息);
(2)《普陀区企业包车返岗补贴申请表》普陀区企业包车返岗补贴申请表.docx;
(3)外来务工人员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4)组织对口协作地区劳动力包车来沪的企业需提供《组织对口协作地区劳动力包车来沪备案表》组织对口协作地区劳动力包车来沪备案表.docx。
2、区就业促进中心于受理后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后,报送至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批,并公示5个工作日;
3、公示无异议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于15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发放至各企业银行账户。
三、其他
(一)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的,由实际用工单位组织包车返岗并申请补贴。
(二)对相关举报投诉,经查实虚报冒领交通补贴的企业,责令退回补贴资金。
(三)本实施细则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工程建设项目稳岗留工及节后返岗补贴
一、补贴期限
2023年1月21日至2023年2月5日。
二、补贴对象
在区建管委依法报建受监的工程建设项目的一线务工人员(含工地管理人员)。相关人员需在工地实名制系统登记,并完成工地实名制系统签到。相关工地需在2022年11月底前正式开工,且现场作业人数不为0。
三、补贴标准
(一)2023年1月21日至2023年1月27日,在补贴期限内,当日实际施工人数达到2022年11月末实际上岗人数80%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给予在岗一线人员每人每天100元补贴,补贴按日计算、一次性发放。
(二)2023年2月5日前返岗复工人员到达2022年11月末实际上岗人数60%的工程建设项目,对返岗人员给予交通补贴,补贴标准为500元/人。
四、申请方式
(一)申请时限
补贴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15日,逾期申报的不予受理。
(二)申请材料
由项目建设单位组织施工总包单位等填写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本区工程建设项目稳岗留工补贴申请表》附件1:本区工程建设项目稳岗留工补贴申请表.xls;
2.《稳岗留工及返沪务工人员明细表》附件2:稳岗留工及返沪务工人员明细表.xlsx。
五、审核流程和资金发放
(一)审核流程
由项目建设单位对上报材料严格审核把关,完成初审。初审完毕后,于申请时限内报区建管委,由区建管委通过建筑工地实名制系统对申报是否符合补贴发放要求进行终审,并将审核结果通知区发改委、区财政局。
(二)资金拨付
审核通过的补贴资金由区财政局按照国库管理规定向相关项目建设单位拨付。项目建设单位在收到财政拨付资金后应立即向一线从业人员发放完毕,并提供相应的发放凭证。
虹口区
一、补贴对象
2023年1月28日至2月5日期间,租用大巴车跨省“点对点”组织外来员工返岗复工的本区注册企业及本区区级在建重大工程项目,或包车输送市外务工人员返岗的劳务协作输出地。其中,劳务协作输出地包车输送需经区人社部门同意。
二、补贴条件
1、组织“点对点”包车返岗的外来员工须参加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或工伤保险。
2、返沪时间为2023年1月28日至2023年2月5日,以大巴发车时间为准。
三、补贴标准
按照实际包车费用的50%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四、申报审核流程
(一)备案
1、在2023年1月28日(含2023年1月28日)前,企业通过微信小程序或邮箱向区行业主管部门进行“企业点对点返岗备案”,填报“虹口区交通返岗补贴备案审核表”(点击链接:https://pan.baidu.com/s/1H5DKnkK43xE5K4UTJ3lebA?pwd=kbqi 下载);劳务协作输出地通过微信小程序或邮箱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企业点对点返岗备案”。
2、区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企业进行备案审核及汇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劳务协作输出地进行备案审核及汇总。
(二)申报
2023年2月20日至2023年3月31日,企业或劳务协作输出地可分别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交通返岗补贴。申报时提供以下材料:
1、《虹口区返岗交通补贴申请表》(点击链接:https://pan.baidu.com/s/1S54w3XRIEvRYQGud6sJZWw?pwd=vv2g 下载);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
3、客车租赁合同及发票,合同应注明包车单位、车辆数、价格、发车日期、出发到达地等信息;
4、返岗员工名册(点击链接:https://pan.baidu.com/s/1ucnyvcqKVC-_q_nG6vIUTw?pwd=g33h 下载)
5、劳务协作输出地企业还需提供对口地区劳务输出地县级及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函。
(三)审核
区行业主管部门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收到申报材料后,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核实是否为属地纳税企业、申报情况是否真实,核定员工返岗情况、包车数量、载客人数等,并根据需要开展实地核查。区行业主管部门初审通过后,将申请材料统一汇总至区就业促进中心复核用工登记等情况,并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报区促进就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审批通过后,通过“虹口门户”网站公示补贴名单,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四)拨付
公示结束后,按照《虹口区财政专项资金拨付的实施意见》,通过专项资金拨款流程落实资金。
四、其他
1、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会同区建管委、区商务委、区投促办等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落实政策宣传、企业排摸、备案、审核等工作。
3、各申报企业或对口劳务协作地区应做好“点对点”包车返岗外来务工人员登记管理。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须如实申报返沪情况,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及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进行核查工作。经查实提供虚假材料的单位,须如数退回已发放的补助金额,拒不配合的纳入政府部门诚信黑名单,情节严重的将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4、本通知有效期至2023年3月31日。
5、政策咨询电话(工作日9:00-11:30 13:30-16:30):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5015514
区建设管理委:25658229
区商务委:25658337
区投资促进办公室:65953818*602
杨浦区
一、补贴名称
杨浦区企业春节返岗交通补贴
二、补贴对象
工商注册在本区的企业(劳务派遣公司除外)
三、补贴条件
1、2023年1月28日至2023年2月5日期间,企业租用大巴车跨省“点对点”组织外来务工人员返岗。单辆车不少于20人。
2、企业在外来务工人员返岗前3个月内至少为该人员按规定缴纳1个月社会保险,在外来务工人员返岗后至少为该人员按规定缴纳1个月社会保险。
四、补贴标准
按照实际包车费用的50%给予一次性补贴,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五、申请流程
(一)提交申请
符合条件的企业应在2023年3月31日前(含2023年3月31日)向户管单位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本区2023年春节返岗交通补贴申请表》;
2、其他证明材料:租车发票、返岗人员明细(包括返岗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出发地、在沪地、联系电话等)。
(打开链接 https://view.officeapps.live.com/op/view.aspx?src=https%3A%2F%2Fst-file.yunbanos.cn%2Fuploadsoss%2Ffile%2F2023-01-30%2F44d91b4c388672dc3a78f5cc012f12d2.docx&wdOrigin=BROWSELINK 查看附件申请表)
(二)材料审核
户管单位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报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复审。
六、联系方式
区就促(人才)中心:单勇
联系方式:55216816
区投促办:龚佳鑫
联系方式:55805202
区科委:王文苑
联系方式:65675329
宝山区
一、补贴对象、条件和标准
(一)补贴对象
注册地在本区的企业。
(二)补贴条件
2023年1月28日至2月5日期间,企业租用大巴车跨省“点对点”组织外来务工人员返岗的,或委托劳务协作输出地包车输送市外务工人员返岗的,每辆车乘车员工不少于25人(区内多家企业可协作合租)。
(三)补贴标准
按照实际租车、包车费用的50%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二、受理、审核
(一)受理咨询方式及时间
受理时间:2023年6月30日前
咨询电话:56120239
(二)受理、审核程序
1、企业通过“一网通办”宝山频道助企纾困专栏“2023年政策补贴”进行申报;
2、区就业促进中心于受理后15个工作日内,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填写《集中返岗交通补贴汇总表》(附件1)报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审批通过后公示5个工作日;
3、公示无异议的,由区财政局安排补贴资金,纳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预算,拨付至各企业银行账户。
(三)申报材料
1、乘车花名册(附件2)、汽车租赁合同及发票(合同应注明:包车单位、车辆数、包车费用、发车日期、到达日期、出发地、到达地、费用结算方式、结算时间等信息);
2、《集中返岗交通补贴申请表》(附件3);
3、营业执照(如采用合租,参与合租的企业均需提供营业执照)、外来务工人员缴纳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证明;
4、如有需要,请企业提供其他相关材料。
三、附件
1、集中返岗交通补贴汇总表(申请企业无需填写)
2、乘车花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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