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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春季新学期开学在即,上海市教委和上海市新闻出版局近日联合发布了2023年春季中小学教学用书征订工作的相关通知。
澎湃新闻记者2月4日了解到,上海市教委要求,除印发的《2023年春季上海市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以外,其他单位所发的书刊订单所列的书刊均属课外读物,不得要求或组织学生购买。
各小学为学生选订的教材总价不得超过158元/学期的控制标准;各初中学校为学生选订的教材总价不得超过194元/学期的控制标准;各高中学校应根据《上海市物价局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本市中小学(幼儿园)代办服务性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沪价费〔2015〕13号)规定收取课本费。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免费提供义务教育阶段教科书的要求,上海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以任何名目向学生收取涉及教材和作业本的费用。
《2023年春季上海市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中注明“待审”的试用(试验)教学用书,届时如未通过审查,将按学校预订数供应现行教材,如现行教材不能继续使用的,将暂停供应。
为解决个别学生在特殊情况下的教材订购问题,转学学生的用书由转出学校负责预订并代购。各区新华书店应有适量的备货,以便在本区内调剂余缺。
此外,上海新华传媒连锁有限公司在各区设教学用书零售点(共20个)以方便学生个别购书。
关键词: 上海市教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