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过去的2022年是极其不平凡的一年。我们迎来了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打赢了艰苦卓绝的大上海保卫战,吹响了奋进新征程的时代号角。
上海司法行政人如何度过特别的2022年?“回眸2022”栏目将带您一一回顾各项工作成效。
司法鉴定工作
(资料图片)
2022年,市司法局以党的建设为引领,以高质量发展为目标,积极打造服务品牌,不断提升司法鉴定质量和公信力,推动全市司法鉴定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取得积极成效。
司法鉴定行业党建和机构基本情况
行业党建工作情况
全市43家鉴定机构按照应建尽建原则,共28家建立党支部,党员鉴定人共434人,占比56.8%。全市所有司法鉴定机构均已明确党建负责人或党建联络员,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
围绕党建工作重点、难点、创新点等开展专题培训,着力提升机构支部书记、党建工作负责人、党建联络人等政治站位,发挥“领雁效应”,推动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
注重示范引领,深入开展“党员先锋岗”创建等活动,举办本市行业“先进团队”“先进个人”评选宣传活动,将党建贯穿业务一线,提升党员先锋引领作用,加强司法鉴定行业党建规范化建设。
鉴定机构业务类别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底,本市共有“四大类”鉴定机构43家。其中,鉴定机构数位居前三的业务类别分别是法医临床类(占39.53%)、电子数据类(占34.88%)、法医精神病类(占34.88%)。
鉴定机构规模情况
5人以下机构10家,同比减少2家;6至10人机构15家,同比无变化;11至19人机构6家,同比减少1家;20人以上机构12家,同比增加1家。鉴定机构小散弱问题进一步得到缓解。
司法鉴定人基本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底,本市共有“四大类”鉴定人721人,同比减少2.3%。
鉴定人执业类别情况
鉴定人数位居前三的业务类别分别是法医临床类(196人)、法医精神病类(119人)和电子数据类(114人)。
鉴定人学历及职称情况
一是高学历鉴定人数有所增加。其中,博士研究生学历152人,同比增加11人;硕士研究生学历192人,同比减少7人;大学本科学历325人,同比减少22人;大学专科及以下学历51人,同比减少16人。二是正高职鉴定人数有所增加。其中,正高职称147人,同比增加7人;副高职称232人,同比减少3人;中级职称202人,同比减少24人。
司法鉴定业务基本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底,本市各鉴定机构共完成“四大类”鉴定检案87832件,同比下降24.3%;业务收费金额27384万元,同比减少23.5%。
鉴定业务量情况
业务量位居前三的类别分别是法医临床类(40797件,同比减少24.25%)、法医毒物类(18562 件,同比减少31.15%)及痕迹类(7856件,同比减少9.4%)。人均业务量位居前三的类别分别是法医毒物类331.5件/人,法医临床类208.1件/人,法医物证类110.9件/人。
鉴定投诉处理情况
2022年,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共受理涉及司法鉴定执业活动相关投诉案件99件,同比减少41.4%。投诉量位居前三的类别分别是法医临床类59件(占比59.6%);文书类13件(占比13.1%);法医精神病类6件(占比6%)。
全年整体投诉量大幅减少的原因在于:一是年度总案件量减少,各类别投诉量均相应有所减少;二是通过加强鉴定人业务培训,强化相关人员的法律意识和程序意识,切实提升鉴定质量,因鉴定结果异议引发的投诉有所减少;三是推进信用评级工作,及时将评估结果通过本市鉴定人和机构名册向社会公开,倒逼鉴定机构和鉴定人遵守相关鉴定规范,减少鉴定争议,形成良性竞争环境。
司法鉴定行业发展情况
落实行业发展战略,凸显行业公益属性
一是落实《上海市司法鉴定行业发展规划(2020-2022年)》,持续深入开展对鉴定人、机构的管理、培育等工作,依托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大型综合医疗机构等专业机构优势资源,着力培育8家高资质、高水平的机构,提升本市司法鉴定行业的整体水平。印发《关于开展法律援助受援人司法鉴定费用“免申即享”工作的通知》,加强司法鉴定与法律援助工作衔接,为受援人提供更便捷、高效、普惠的鉴定服务。
二是依托“随申办”APP和小程序,设计开发预约咨询、委托鉴定功能,便于当事人在线查看机构、鉴定业务等信息,自主选择优质鉴定资源,让群众“少跑路”。三是线上、线下同步推进便民服务,全年累计开展线下及电话咨询21821人次,解答群众咨询21732人次,主动承担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1件,为困难群体减免鉴定费用28.7万元,为行动不便困难群众提供上门服务1738次,利用12348上海法网等回复留言咨询3406件,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全面强化监管,提升工作效能
一是推进全面评查,加强源头管理。从2021年8月起,开展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全面评查工作,组织专家530人次对41家机构和631名鉴定人申报的5605个项目类别进行了评查。2022年11月,组织完成本市机构和鉴定人复评审工作,组织专家104人次对提出异议和整改完毕的机构和鉴定人开展复评查工作,为提升质量奠定基础。
二是强化科技赋能,深化智慧监管。持续推进“智慧司鉴”系统二期开发,建立司法鉴定统一委托受理平台,强化办案机关委托鉴定源头管控,后台数据分析预警,实现鉴定全程留痕、在线监管,压缩“黄牛”生存空间,确保司法鉴定公开透明、专业科学、客观公正。
三是推进分类监管,提高鉴定工作质量。根据司法鉴定机构人员、规模、技术能力、鉴定质量、鉴定业绩和外部评价等要素,对鉴定机构进行专业能力等级评定。
四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对6家机构开展督导检查。通过开展能力验证、认证认可、案件评查等多种手段,做到鉴定人、机构、鉴定类别检查全覆盖。加大行政处罚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五是强化多部门协作,提升“两结合”管理能级。充分发挥司法鉴定协会自律作用,加大行业惩戒力度,推进信用体系建设,规范执业行为。加强与纪检监察、公检法、市场监管、发改委等部门衔接,拓展线索来源渠道,共同治理行业问题,净化执业环境。
健全长效机制,提升执业规范
一是完善《上海市司法鉴定管理条例》配套制度体系,规范行业发展。与市档案局联合印发《上海市司法鉴定档案管理办法》,加强本市司法鉴定业务档案管理。与市银保监局联合发布《关于规范涉及保险理赔司法鉴定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随申办鉴定预约小程序涉保鉴定相关内容及现场见证等相关问题。
二是围绕服务长三角一体化等国家战略,牵头推动长三角三省一市司法厅(局)共同制定实施《长三角区域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协作方案》,提出组建专家库、建立培训共享机制、统一质量评价标准、诚信等级评估结果等信息互认四项具体举措,提升长三角区域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一体化水平。
关键词: 司法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