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维护市容环境卫生整洁,推进市容环境自律、自治、共治,提升商铺经营者维护市容的自律观念。近期,小昆山镇规划生态办联合镇城管中队对辖区内近800家商铺上门进行《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责任告知书》的张贴和宣传工作。
▲工作人员现场张贴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责任告知书
▲工作人员现场宣传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责任告知书
(相关资料图)
▲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人清扫门前垃圾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人应做到:
(一)保持市容整洁,无乱设摊,乱搭建、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乱吊挂、乱堆放等行为;
(二)保持环境卫生整洁,无暴露垃圾、粪便、污水、污迹,无渣土,无蚊蝇孳生地;
(三)按照规定设置环境卫生设施,并保持其整洁,完好。
(四)及时清除影响通行的积雪残冰;
(五)按照规定投放生活垃圾;
(六)不擅自超出门窗和外墙经营。
小昆山镇规划生态办邀请辖区内所有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人,认真履行《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共同营造良好的商业环境。
供稿:小昆山镇分中心
编辑:周雨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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