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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消毒管理办法》已经于2022年11月28日市政府第185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23年2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上海市消毒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对本市消毒服务机构实行备案管理制度。凡注册地在崇明区内,从事现场消毒服务、工业产品消毒服务、医源性织物洗涤消毒服务、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服务、二次供水储水设施清洗消毒服务的消毒服务机构,应尽快至崇明区卫生健康委办理备案。
上海市崇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许可窗口地址:崇明区翠竹路1501号1楼
咨询电话:69696988--8265
资料:区卫生健康委
编辑:陆海华
责编:李琳、陆海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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