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资料图)
5月6日,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法检查启动会。这是《条例》2019年7月1日施行以来,上海人大连续第五年对生活垃圾管理开展监督检查,可见重视程度之高。
会上,上海市绿化市容局局长邓建平汇报了垃圾分类成效的最近进展情况。目前,上海生活垃圾分类实效保持稳定,湿垃圾分出量基本稳定在干湿垃圾总量35%左右,可回收物回收量基本稳定在日均7000吨左右,有害垃圾分出量基本稳定在日均2吨左右,生活垃圾“三增一减”趋于稳定。
生活垃圾末端资源化处理能力也在稳步提升。目前上海已建成焚烧厂15座,湿垃圾集中处理设施10座,全市生活垃圾焚烧和湿垃圾资源化利用总能力超过3.6万吨/日,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42%,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
垃圾分类成效保持稳定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邓建平表示,垃圾分类源头管理仍待加强,比如小部分市民分类投放习惯尚未养成、干湿混投现象有所回潮,小包垃圾等不文明投放行为、居住区误时投放点管理不善等问题时有发生。
同时,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仍待提升。如湿垃圾处理能力仍需提升,可回收物回收体系韧性有待增强,回收主体企业集聚度、规模化程度和服务意识有待加强。此外,要进一步推动生产、流通、消费等领域的源头减量,对商品过度包装、外卖平台一次性餐具的供应选项设置和商家主动提供的情况缺乏有效的监督检查等加大整改力度。
邓建平表示,将深化“上海模式”资源利用水平。以贯彻落实《上海市浦东新区固体废物资源化再利用若干规定》为契机,推动浦东新区先行先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技术或模式。健全可回收物回收体系,提高可回收物体系运营和管理水平,提高生活废弃物资源利用水平,2023年年底实现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43%,实现源头减量率达到4%。
关于此次执法检查,上海市人大城建环保委主任委员王醇晨表示,5月至6月将集中开展监督检查,赴快递企业、外卖订餐平台、菜场、农贸市场等检查生活垃圾源头减量等情况,还将赴居民区、学校、医院、公共场所等检查垃圾分类投放、收集以及垃圾收集设施配置等情况。
执法检查的重点,不仅涉及生活垃圾管理综合协调机制落实、执法监管、分类投放管理责任落实等,以及生活垃圾管理规划与设施建设情况,还涉及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措施在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落实等情况。执法检查还将聚焦居民区、重点行业和场所加强分类投放管理情况,以及垃圾收运、末端处置能力等情况,并关注可回收物回收体系建设、低价值可回收物资源化利用、湿垃圾处置利用等情况。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