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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等红绿灯刷手机被罚”并非乱执法
近日,在上海,有司机在等红绿灯时,因“看手机”被罚。为此,司机向交警提出申诉:“自己的车当时(等红绿灯)是静止状态。”而交警解释,“在驾车过程中,浏览电子设备,妨碍安全行驶,依据交法第90条,罚款200元,计3分;你所谓的等红绿灯,也是在道路上驾车过程的一部分”。(5月7日中国新闻网)
在驾车过程中刷手机、打电话,是一种危险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很容易引发交通安全事故,违法者受到应有惩罚,一般也不会引发争议。而在等红绿灯的静止情形下刷手机,许多司机却认为并不违法,不应当受到惩罚。但此案例处理结果表明,“等红律灯刷手机”存在安全隐患,同样属于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并非乱执法。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而《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则明确,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此类“分心驾驶”现象,属于交通违法行为,已经成为社会的共识,大部分司机在驾车过程中,也都会遵守交通法规,不拨打接听手机。然而,在现实生活中,还有少数司机存在侥幸心理,开车打电话、玩手机的陋习依然不改。一旦被交警部门查获,也只有自认“倒霉”,乖乖地接受惩罚。
本案例争议的焦点在于:等红绿灯的禁止状态,是否属于驾车过程中?当事司机或许认为,车辆等红绿灯已经停了下来,属于相对安全的情形,“看手机”不会妨碍安全驾驶,因而不属于交通违法行为。持这种观点的司机不在少数,他们在等红绿灯时常常也会掏出手机,打电话、刷视频等。殊不知,等红绿灯也属于驾车过程的一部分,一样需要集中精力,此时刷手机也是“分心驾驶”,存在交通安全隐患,如绿灯亮时车辆未及时启动,就有可能导致后车追尾等交通事故,因而,“等红绿灯刷手机”与驾车状态,没有多大区别,同样属于交通违法行为。
而针对此类交通违法行为,现场执勤交警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或因监控设备难以辨别,不少司机逃避了惩罚,在一定程度上也纵容了此类违法行为。因此,必须动真格严厉查处,才能杜绝此类违法行为。上海这名司机等红绿灯刷手机,被罚款200元、计3分,于法有据,可以说一点不冤。此案例无疑是一堂警示教育课,一方面,让广大司机消除误区,认识到等红绿灯属于驾车过程,也需要遵守交通法规;另一方面,警示司机打消侥幸心理,不要再做类似违法行为,否则,同样会受到应有的惩罚。
交通安全,绝非儿戏。期待各地交警部门都能够动真格,真正做到违法必究、执法必严,依法查处此类交通违法行为,让红绿灯的路口交通环境,更加安全、有序,从而充分保障司机自身和他人的生命健康安全。(丁家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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