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车到手没几天,市面上的同款车就降价两万元?上海市民董小姐最近有点烦。
4月下旬,她在上海闵行小鹏交付中心提到了新购买的小鹏G9 702 MAX汽车,仅仅6天后,就收到其他门店销售人员发来的促销信息,称“车展活动叠加五一活动,G9上海专场优惠20000”。
对于两万元优惠,小鹏汽车工作人员向澎湃新闻表示,这是针对一批“专项车”的常规营销活动。所谓“专项车”是部分特定车型,配置也是固定的。车本身没问题,只是个别配置不一定为主流受众所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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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小姐则表示,此前有客服人员称,“专项车”为已生产、配置固定的车,即先有车,后匹配订单,而她是定制化购车。但令其不解的是,《小鹏汽车购买协议》明确写道,“将根据您确认的车辆配置方案安排生产。”自己4月8日下定,4月21日提车,却发现所购新车系2月份生产,比优惠两万元的“专项车”生产时间还要早。
提车六天降价两万?客服回应前后不一
董小姐是在4月8日的一次小鹏线下活动中当场下定的。她告诉澎湃新闻记者,活动宣称是“发布车展活动,当天下定所有活动同车展,还有提前下单优惠”,营造的是“近期最优惠”的热烈氛围。
听到“近期最优惠”,董小姐决定当场下定,选择了G9 702 MAX车型,颜色选择了外白内棕,轮毂为21英寸五辐轮毂。她说:“配置就两个颜色和轮毂可以自选,我选的应该是最大众的,和在旗舰店看到的展车一样。”
4月21日,董小姐顺利提到了车。4月27日,也就是上海国际车展最后一天,她收到了另一位晶耀前滩门店的销售发来的消息,称“车展活动叠加五一活动,G9上海专场优惠20000,倒计时最后1天”。
董小姐进一步询问后,得知优惠车辆也是新车。除此之外,其中提到的电池终身质保和车展1000元电卡,她同样没有享受到。
想到此前宣传的“活动同车展”和“近期最优惠”,董小姐觉得无法接受。她马上联系了自己购车的南京西路店(直营店)销售,对方了解后表示“公司4月底放出了一批额外优惠的车子,数量有限,但现在没办法通过门店申请补偿”,并建议董小姐拨打客服电话。
据董小姐说,她将问题提交反馈后,有四人先后同自己联系。
第一位客服人员表示没有这项活动,要求提供证据。董小姐便截取了和两位销售的聊天记录提交。
第二位客服人员则称这批优惠车辆为长期库存车,或是瑕疵车。董小姐同样不认可,她向销售人员确认过所售为“新车”。
第三位联系她的是那位晶耀前滩店的销售。她告知董小姐优惠车辆为“一车一价”,这又让董小姐对小鹏汽车的“全国统一售价”产生了疑问。
第四位客服人员表示有“车展期间限量专项车优惠活动”,其中部分库龄较长、车况质损,也有部分为全新车辆,但因为已生产所以配置受限,不能满足定制化需求。
前后几位人员的说法不一,让董小姐的不满越发强烈。
小鹏门店:车展期间确有一批“专项车”优惠
5月上旬,澎湃新闻记者作为消费者来到小鹏汽车晶耀前滩体验中心咨询购买G9车型。
销售人员介绍,上海车展开始后小鹏确实推出了一批“专项车”,一共大概是40辆,都是三四月份生产的。“这批车和常规的车没有区别,不是展车是新车。只是它已经被生产出来,可能跟你想要的配置不一样。”
此外,销售人员还表示小鹏汽车全国的售价均统一,晶耀前滩店虽为授权店也与直营店保持一致,不会自行调整售价。
记者表明想了解“专项车”的意愿后,销售人员在内部系统进行了查询。系统显示,这批专项车大部分已经售出,但闵行交付中心当时仍有一辆小鹏G9 702 MAX在库,配色为外白内棕,轮毂为21英寸五辐轮毂,与董小姐所购一致。在系统中可以看到,这辆车的出厂天数为42天,可优惠2万元。
这位销售人员还告诉记者,只要消费者还没有提车,都会根据最新的活动来进行福利叠加。“如果你还没有提车,但是这批专项车出来了,只要有你喜欢的配置,也可以重新定这台专项车,按专项车优惠定价。但如果已经提车上路,就没办法了。”
2023上海国际车展于4月18日开幕,当时董小姐还未提车,但南京西路店销售并未告知此项优惠活动。
记者联系了小鹏汽车公关人员,对方表示:“这批专项车优惠属于常规的营销活动,只是碰上了一个特殊的购车时间节点。可能是直营店和授权店的两位销售在信息方面没有沟通好,给消费者造成了对营销信息的误解。”
对于车辆降价销售,公关人员表示同车型、同配置的汽车绝对不会官方降价。“如果发现一模一样的车降价了,消费者可以随时投诉我们,找12315也可以。”他对澎湃新闻记者说。
定制化购车,制造时间却比下单时间早
型号配置一样,有优惠的“专项车”和董小姐所购车辆有何不同?
前述一位客服人员告诉董小姐,“专项车”为已生产、配置固定的车,即先有车,后匹配订单,而她属于定制化购车。
于是,董小姐特地查看了新车的制造日期。结果发现,副驾驶周围车架上张贴的信息显示,她所买的“新车”制造年月为“2023年02月”,在定车时间的一到两个月之前。这意味着董小姐这辆车的生产时间,比记者在小鹏系统中看到的库存“专项车”更早。
对此,董小姐表示事先并不知情。她告诉记者,在购车时明确自己的需求就是要一辆新车。“当时销售问过我需不需要展车,可以便宜两三万。展车我肯定是不要的,但当时如果知道会有现成的新车可以降2万,那当然会考虑。”
4月8日定车后,董小姐的“小鹏汽车”APP显示预计交付周期为4-6周。但出乎意料的是,她4月21日便提到了车。“当时也没有想太多,还觉得有点惊喜。”董小姐说。
查看了制造年月后,董小姐找出了她所签署的《小鹏汽车购买协议》,其中写明:“小鹏汽车将根据您确认的车辆配置方案安排生产。”
现在回想起来,董小姐记得当时提车时看到车身某些位置沾有泥沙。而且在开出交付中心之后,汽车的智能辅助驾驶系统也出现了问题,她不得不再次折返。她也有些懊恼:“现在感觉这些都能连起来。”
为此,澎湃新闻记者联系了董小姐购车时对接的南京西路店销售人员,对方在电话中表示自己不便回应相关问题。对于董小姐提出自己订购的新车其实是2月份制造,谈不上定制,小鹏方面未予回应。
董小姐表示,下一步考虑通过消费者投诉平台、汽车投诉平台等渠道进行维权。
律师:商家违约交付现车是赔付前提
针对这一消费纠纷,澎湃新闻记者咨询上海海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吴卫义律师。吴卫义表示,在法律层面,基本准则是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内容来进行判断。
对于提车之后发生降价,吴卫义认为关键在于小鹏的优惠政策在内部何时确定。“如果销售人员在签订合同时知道将有最新的优惠政策,但是没有告知消费者,那确实涉嫌信息披露不完整,存在价格欺诈的嫌疑。但如果说消费者在签订协议时,新的降价政策并没有确定,那么消费者就只能自行买单,因为销售方并没有任何信息隐瞒。”
若“专项车”相关优惠在董小姐提车之前就推出,销售人员是否有义务告知最新优惠活动呢?吴卫义认为,销售人员在客观上没有直接的披露义务,不进行告知可能会影响到市场对其认知,暴露客户服务的细致度问题,对于消费者权益的保障考虑得不够充分,但是法律层面上没有问题。
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丁金坤律师则认为,小鹏汽车没有按照合同要求交付车辆,已经构成合同违约。
《小鹏汽车购买协议》中写明,“小鹏汽车将根据您确认的车辆配置方案安排生产”。丁金坤表示,这说明消费者购买的是新车,而小鹏交付的车辆虽然配置符合董小姐需求,但制造时间在她下定之前,也属于“交付不当”,构成合同违约。且根据董小姐的说法,小鹏并未提前告知她车辆为2月生产,丁金坤指出这属于隐瞒事实,已经涉嫌消费欺诈。
如何衡量董小姐的损失呢?丁金坤表示,如果汽车没有降价,那么交付非新车并未造成实际损失,小鹏方面为违约行为给予象征性赔偿即可。但因为小鹏推出了新的降价优惠,董小姐所购得的现车有事实上的跌价,所以丁金坤认为小鹏应当赔偿其中的差价损失。
小鹏汽车违约交付现车,是消费者能够进行维权且要求赔偿的首要前提。丁金坤分析说:“小鹏汽车如果依照合同交付新生产的车辆,且新推出的优惠政策并不包括此前已售出车辆,那就无需承担合同之外的保价义务,消费者也无法就‘提车后降价’进行维权。”
蒋乐来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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