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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任朝霞)日前,《上海市示范性学区和集团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发布,明确通过3年努力,在紧密型学区和集团占比进一步提高的基础上,建设一批市示范性学区和集团。
上海将优先把区域内相对薄弱学校纳入学区和集团范围,综合考虑地理位置、资源条件、辐射能力、师资流动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学区和集团空间布局及成员校数量。行动计划主要包含4项主要任务,即健全学区和集团治理体系、加强师资流动、促进资源共享、实施一体考评。
上海明确,创建市示范性学区和集团的优质校,每年流入相对薄弱校的教师人数应不低于符合交流轮岗条件教师总数的20%,其中在教育教学领域表现突出的骨干教师不低于30%,流动期限不少于3年。支持优秀校级干部和中层管理人员参与流动,加强对流入校的制度建设和文化引领。流入相对薄弱初中学校的教师应重点覆盖学业水平考试计分科目。由流入校负责教师在流动期内的绩效考核,同时探索教师在区域范围内“学区或集团管、校用”制度,由学区、集团统筹师资配置。
上海提出,每学期学区、集团内每校至少有1门共享课程,可共享课程应不低于5门且逐年增加。鼓励在课后服务、研学实践、科创实验等方面进行跨校选课。学区、集团内各学科联合教研每学期不少于5次。
《中国教育报》2023年05月20日第1版
作者:记者 任朝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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