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徐汇区虹漕南路99弄金桂苑多位居民向新民晚报“新民帮侬忙”栏目反映,小区进行外墙和屋顶整体综合改造,屋顶多处违建成为焦点。居民担心:这些十多年岿然不动的“空中楼阁”如果还是拆不了的话,是否会造成屋面防水工程无法“全覆盖”,让政府花费巨资的“惠民工程”在效果上治标难治本?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图说:金桂苑小区陈浩 摄(下同)
存量违建?
5月18日下午,记者来到金桂苑小区实地走访。
金桂苑共有6栋居民楼,目前,小区正在进行外墙和屋顶的“三旧三新”改造。这次工程政府投资总额为3420万元,对小区来说是千载难逢的福利。内容包括:6幢楼外立面修缮、屋面防水改造、地下电气管线铺设改造及路面修缮等。
记者看到,小区外墙原本贴的是面砖,颜色偏灰,显旧。如今,脚手架依墙而建,部分楼栋的外墙重新做了除患、防水后,又改用弹性涂料,已经粉刷一新。
图说:小区正在进行外墙和屋顶的“三旧三新”改造
4号楼的修缮还未启动。记者登上4号楼,来到顶楼,违法搭建的情况一目了然。
该楼共24层,1-23层每层6户,但24层(顶楼)则是4户。原来,开发商在建设时,C室、D室只建到23层,24层是空着的,于是楼顶有了两个大平台。
23D室楼上的平台,是一个空旷的平台,平台上什么东西也没有。而23C室楼上的平台,却搭出了一大间房。
据物业公司工程部一名工作人员介绍,23C楼上的平台,是被24B室“收编”的。该平台有专门的入户门,进内,是个房间(楼下就是23C的厨房和卫生间),再往外走,就是平台(楼下是23C的卧室和客厅)。平台上搭出约50平方米的违建后,这里就自成一家,俨然是空中再建出了一套24C室。随后24B室将自家大门封了,在内与违建房打通。
有小区居民针对此事曾向有关方面反映,2021年,徐汇区人民政府在一份“办结答复”中提到,“搭建为存量,不属于六必拆范围,缓拆”。
图说:4号楼的修缮还未启动
合同保驾?
为什么4号楼顶楼的违建会被定性为存量违建?
据小区多位居民介绍,24B室业主曾表示,其当初购房时,以数万元的价格,向开发商买下了楼顶平台的“永久使用权”,所以这是他家的平台。这一内容还写入了当时的购房预售合同的补充条款中。他的搭建“有理”。
这个合同到底是怎么回事?其他居民表示都没看到过。
不过,金桂苑小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张女士向记者表示,她看到过24B室与开发商的合同条款。她说,当时顶楼的房子不好卖,出于这个原因,开发商在销售24层顶楼房子时,给出了一定的“福利”。其实小区楼顶搭违的,并非一家,共有3处楼顶平台违法搭建,3户业主均称,是以5万-7万元的价格向开发商“买下”了顶楼平台。徐汇区人民政府在上述那份“办结答复”中也提到,“经城管现场查看,经业主提供的合同显示,此平台属于业主所有”,“不认定更换平台门违法”。
5月22日,记者看到了24B室的一页合同,手写条款,约定乙方对平台“具有永久使用权”。
图说:23D室楼上的平台空旷,而23C室楼上的平台却搭出了一大间房
自证违约?
3户顶楼业主与开发商的合同是否有效,成了争议的焦点。小区业委会质疑:开发商可以出售楼顶的使用权吗?业主签了协议就可以自由使用楼顶平台吗?显然是“不”。
小区业委会主任马先生向记者表示,顶楼的楼面使用权应当属于整栋楼业主共有。开发商无权将其转让给某一业主。这种出让行为,不仅侵害了其他业主对公用平台的使用权,也妨碍了物业服务公司对部分公用设施的养护、维修等物业服务工作。开发商是此事的“主要过错方”。
小区不少居民也认为,平台上的搭建是私自搭建,不在24B室的房屋产权登记范围内,属于违建,应予拆除。
居民们还向记者表示,如果仔细阅读4号楼24B室的合同,其实能发现对方自证“违约”了。因为合同中写明,“乙方不得单独对平台和平台上的小间出售及出租”,“乙方不得在允许范围之外搭建筑物”。对方的搭违行为未得到允许。“显然。就算你拥有使用权,也是不能搭建违法建筑的。”
相关部门的态度则相对不那么“激烈”。居委会张女士表示,24B业主是1999年一手房购入的,并无转售。开发商的做法在现在来看肯定涉嫌违法了,但当时是否违规,是有争议的。康健街道拆违办也表示,该违建的性质就是“违建”,无疑的,但以前缺少明确的法规和执法部门处置。
图说:违法搭建
工程阻碍?
居民们为什么紧盯小区里的违法搭建?是出于对漏水问题的普遍担忧。
居民们表示,小区1997年交房,这些年陆续爆发漏水事件。为了筑漏,零星的补漏一直在做,为此外墙也成了“大花脸”。就拿4号楼违建楼下的23C室来说,漏水一度也是难言的痛。当时23C室漏水严重,墙上都滴水。“与漏水相关的维修项多,导致多栋楼的维修基金已经见底。”业委会透露。
政府出资,对金桂苑进行整体改造的消息传出后,居民欢呼雀跃,然而,由于屋顶的违法建筑的存在,居民们也有点担心:这次屋顶的工程,是把原有的防水层、隔热层全部铲掉,重新做新的,违建岿然不动,占着地方,顶楼的防水工程就不能全覆盖,效果将大打折扣,脚手架构建的搭建也会受到一定影响。
5月18日,记者在现场走访时,5号楼楼顶已经开始施工,但5号楼顶的2个违建依旧在原地。
执法不力?
金桂苑拆违为何停滞不前?康健街道拆违办工作人员介绍,4号楼的违建是存量违建,之所以迟迟未拆,是因为该室业主十多年来一直在国外,无法联系。“执法过程中的所有文书均无法送达,一时无法实施拆除。”记者问,该户房产由房主亲友看顾,出租给他人,这种情况下,有亲友,有租客,也联系不到吗?对方表示:联系不到,无法处理。
记者查询到,2009年施行的《上海市拆除违法建筑若干规定》明确规定:“拆违实施部门应当依法将责令限期拆除决定送达当事人,并予以公告。当事人难以确定或者难以送达的,可以采用通告形式,告示期限自通告发布之日起不少于十日。”但拆违办表示,目前24B室房主的身份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等)不能确定,也就是说,搭违的主体还不能确认。此外,违法搭建的事实也未确认,甚至不知道其是哪一年搭的。拆违的第一步就卡了壳。虽然本市规定了可采取“通告形式”,但房主人在国外,不能确保他能看到,所以不能发通告。
拆违办工作人员表示,“我们要走法定程序,但遇到了一些阻碍。很多东西现在确定不了。没有笔录,违建基本情况也是不清楚的。目前只能确认这是个违法建筑,但什么时候搭的,谁搭的,基本事实认定存在问题,无法形成证据链。”对方坚持:将根据法律程序继续走下去,还是要想办法与对方取得联系。
根据拆违的一般流程,执法部门接到举报后,要现场查看,查询产权资料,然后约谈当事人,责令整改拆除,二次约谈和通告仍未拆,可进入法院判决和强制拆除阶段。如果每个环节都不顺利,最终走到强制拆除环节,保守估计是一年。而拆违办担心,最基本的违建情况“含糊”,法院不会立案。
针对拆违办的说法,居民们认为“执法不力”“敷衍执法”。
截至目前,3家违法搭建的人家表示“配合施工”,但这个配合,并不是完全拆除违法建筑的意思。有搭违业主表示,不愿主动拆除,除非有法律判定文书。
拆违办表示:“只要是违建,按程序都是应该拆的。目前这3户已限制交易,限制户籍入户。”此事将走向何方?本报将予关注。
新民晚报记者 陈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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