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名市场监管干部被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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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浦区纪委监委通报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端午节假日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现将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1.上海益民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童维颖,利用职权,为其配偶推荐的相关企业承接其主管的下属公司业务提供便利、收受好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和政务撤职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2.时任黄浦区市场监管局淮海中路市场监管所所长黄蕙、副所长裔智超、三级主办袁晓东,执法稽查科科长王衠,于2020年9月中秋前夕,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宴请并收受礼金,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均予以收缴。
宝山区纪委监委公开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宝山区吴淞街道城管中队原中队长、四级高级主办叶昌华等人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20年7月31日,叶昌华和城管中队原党支部书记盖永祥接受某市容管理公司吴淞片区业务负责人陆某宴请,酒水及餐费共计2880元。事后,盖永祥还收受陆某给予的水果礼品。2020年12月,叶昌华、盖永祥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宝山区市场监管局注册许可科原科长张静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以及收受礼金礼品问题。2016年至2020年期间,张静多次接受私营企业主宴请,餐费共计2170元,收受礼金共计8000元、礼品大闸蟹1盒。张静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行为。2022年12月,张静受到留党察看二年、政务撤职处分。
3.宝山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总经理孙永良等人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22年1月13日,孙永良与宝山区供销合作总社第一联合党支部书记、宝山农资公司原副总经理戴峰违规组织用公款支付的宴请,餐费共计2800元。2022年10月,孙永良、戴峰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闵行区纪委监委公开曝光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日前,闵行区纪委监委公开曝光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具体如下:
1.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大队原大队长王立刚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收受礼金问题。2019年春节和2020年底,王立刚2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并收受现金红包共计20000元。2020年、2021年端午节期间,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现金红包共计6000元。2023年4月,王立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免职处理。
2.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浦江所原所长邢胜年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收受礼金问题。2020年,邢胜年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并收受现金红包2000元。2021年至2022年,多次在中秋节和春节期间,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现金红包共计9000元。2023年4月,邢胜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免职处理。
3.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大队原党支部副书记华军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收受礼金问题。华军在担任江川所所长期间,2017年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组织的旅游,期间费用由管理服务对象支付。在担任马桥所所长期间,2019年、2020年共2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并收受现金红包共计4000元;2021年春节、中秋节和2022年春节,3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现金红包共计6000元。2023年4月,华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免职处理。
4.颛桥镇颛溪五村居民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谢颖莅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收受礼金问题。2018年至2021年,谢颖莅在担任颛溪五村居民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期间,先后4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并收受现金红包共计6000元。2022年8月,谢颖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来源:廉洁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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