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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交警总队介绍,近日,本市公安交警部门持续对快递、外卖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开展专项整治,重点对未悬挂专用号牌、逆向行驶、不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教育处罚,曝光9起非机动车交通违法案例,希望大家引以为戒,务必遵守交通法规。详见↓
2023年6月12日7时30分,松江交警在荣乐东路联阳路路口,对当事人段某实施“从事快递、外卖等网约配送活动未按规定使用悬挂专用号牌的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元。
2023年6月12日15时39分,宝山交警在祁连山路丰翔路路口,对当事人周某实施“从事快递、外卖等网约配送活动未按规定使用悬挂专用号牌的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元。
2023年6月9日12时46分,徐汇交警在广元路余庆路路口,对当事人谢某实施“在未设置非机动车信号灯的路口,非机动车不按机动车信号灯表示通行的”违法行为,处以50元罚款。
2023年6月12日20时36分,徐汇交警在肇嘉浜路近华山路东约10米处,对当事人李某实施“从事快递、外卖等网约配送活动未按规定使用悬挂专用号牌的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元。
2023年6月13日8时05分,宝山交警在沪太路近顾陈路北约20米处,对当事人熊某实施“非机动车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元。
2023年6月13日7时34分,宝山交警在共和新路共康路路口,对当事人陈某实施“从事快递、外卖等网约配送活动未按规定使用悬挂专用号牌的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元。
2023年6月11日9时27分,嘉定交警在和静路近安亭街东约50米处,对当事人李某实施“从事快递、外卖等网约配送活动未按规定使用悬挂专用号牌的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元。
2023年6月11日19时25分,静安交警在共和新路江场路路口,对当事人朱某实施“从事快递、外卖等网约配送活动未按规定使用悬挂专用号牌的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元。
6月13日11时08分,浦东交警在金杨路近枣庄路西约100米处,对当事人樊某实施“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未佩戴安全头盔的(未系安全扣)”违法行为,处以警告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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