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剧演员均为专业律师,庭审辩论长达半小时之久,台上原被告代理人唇枪舌剑,见招拆招,台下数次掌声雷动。这是6月17日在上海首映的律政话剧《代理人》,也是上海首部律所原创律政话剧,由国浩律师事务所自创、自编、自演、自作主题曲。
(资料图片)
律政剧由于专业性较强,常常陷于法律严谨和受众理解的两难之地,从而导致情感戏过长,剧情不够扎实。如何在观赏性与专业性之间达成平衡,专业律师的出演打开了另一种全新视角。
据悉,《代理人》改编自20多年前发生在我国某市野生动物园一起真实的“老虎吃人”案,剧本创作者和舞台演绎者均为国浩律师事务所律师。
饰演男一号郭律师的便是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合伙人、争议解决法律研究中心副主任申黎律师,他曾担任过法官、企业法总,还连续多年获海外权威媒体钱伯斯评出的“最受欢迎仲裁员”。
他在该剧中是一位律所党支部书记,常常挂在嘴边的是法学家耶林的“为权利而斗争”,在民法尚不完善的九十年代要说服合伙人接下一桩和本职金融专业相冲突,且依照当时诉讼胜算不大的民事案件阻力不小。
但或许从他接受媒体采访时仗义执言的那一刻,就打算接下来这起棘手的案件,而后便是一步步组建团队、收集证据、制定庭审策略。
舞台上的每一个人,既是表演,也是律师专业素养的自然流露。他们在只有156条法律的《民法通则》中找到最有利于当事人的法条,还要设想对方可能采取的辩论策略,逐一攻克漏洞,情节丝丝入扣,看似胜券在握却又悬念迭起,里面不仅包含代理人严谨的逻辑推理和分析,时而还夹杂生动俏皮的日常斗嘴,让观众在紧张与轻松之间随时切换,格外引人入胜。
“游客与园方之间构成法律上的合同关系,双方权利义务的边界到底在哪里?”
“园方作为管理者有没有管理失职?要不要承担侵权责任?”
天理人情国法,代理人越辩越明,在法庭主持下,双方最终达成庭外和解。动物园向原告家属公开致歉,做了经济补偿,并加强了园内安保监管水平,此时郭律师向实习生道出庭外和解的真谛“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
据了解,《代理人》这部话剧的推出,是国浩律师事务所25周年庆典及参与我国第三个“民法典宣传月”的系列活动之一。如今我国的民事法律已形成具有7编、1260条法律的《民法典》,动物园老虎吃人的侵权责任被正式纳入法典之中。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监事长、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合伙人吕红兵说,律师演律师,既是对法治精神的崇仰,也是对律师职业的致敬,一个20多年的旧案,一段民法完善进步的发展史,成为《代理人》话剧的中心脉络,透过剧情的演绎,旨在将法治精神根治观众心里,让法治文化直抵灵魂深处。
文字:法治日报记者余东明 张海燕
图片来源:国浩律师事务所
编辑:张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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