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面新闻记者 | 黄景源
【资料图】
界面新闻编辑 |
2023年6月25日是第十三个“世界海员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下称上海高院)今日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上海法院服务保障船员权益工作情况,并发布《上海法院涉船员权益保护海事审判典型案例》。
据统计,2018年至2022年,上海法院共受理一审船员劳务案件和涉船员海事特别程序案件1137件,审结1197件,涉案总标的额1.45亿元;受理涉船员执行案件482件,执行到位标的额3855万余元。收案纠纷主要类型集中在船员工资报酬、船员人身伤亡,其中船员工资报酬纠纷占比达87.7%。
据通报,由于船员流动性大、就业灵活性强,在航运市场上,除签订传统劳动合同的船员外,还有劳务派遣关系和不与任何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自由船员,涉及用人单位、用工单位、派遣单位、中介机构以及船舶所有人、船舶管理人、船舶承租人等多种关系,在工资报酬的支付主体、船员伤亡的责任主体等问题上容易产生较大争议。
因此,涉船员案件主要呈现出涉诉用工关系比较复杂、涉外连接因素较多、一审化解率较高等特点。
对此,上海法院加强涉船员案件的调解、化解工作,除参与船舶拍卖款分配一般需要依据确权判决外,相当部分一审船员劳务纠纷以调解、和解撤诉方式得到解决,案件调撤率约占77.2%。
发布会上,上海高院发布了十起涉船员权益保护海事审判典型案例。这十起案例包括判决结案、调解或和解撤诉结案、群体性重大案件、体现裁判规则和反映工作机制的案件等多种类型。
例如“巴哈马籍‘辉煌’轮船员劳务纠纷系列案”中,涉案国际邮轮的196名船员中有三分之二为外籍船员,在船方对船舶和船员“弃之不顾”的情况下,法官主动登轮为船员提供诉讼服务,帮助受困船上的船员顺利返乡、归国,并通过案件实体审理,使船员被拖欠的工资尽数获得清偿。
值得一提的是,近年来,上海法院还积极发挥长三角区域海事司法创新引领作用,主动延伸海事司法服务,推动长三角地区司法协作联动,如“兴运公司诉太平洋财险通海水域保险合同纠纷案”,就是一起长三角司法联动协同办案、审执兼顾的典型案例。
此案中,上海海事法院与南京海事法院积极沟通协调,判决将船东责任险的保险赔偿金直接支付到船员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执行账户,打消了保险公司就赔偿金能否实际支付受伤船员的顾虑,最终使受伤船员的利益获得了安全保障和充分救济。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