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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市委、市政府关于社保卡居民服务“一卡通”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为进一步推动社保卡在交通出行方面的应用,自6月30日起,上海市将发行加载交通功能的社保卡。持卡人可以使用加载交通功能的社保卡在上海市乘坐公交、地铁、轮渡等公共交通,并支持在开通交通联合一卡通功能的全国其他城市实现互联互通。
加载交通功能社会保障卡,增加了“上海市居民服务一卡通”字样、“交通联合”标识。加载交通功能社保卡的交通应用与普通交通卡所享优惠一致,享受换乘优惠。
自6月30日起,新申领或补换的均为加载交通功能的社保卡,对已持有未加载交通功能社保卡的市民如需此项交通应用的,可以持有效身份证件到社区受理网点或银行受理网点,自愿办理换卡,也可以通过网上服务平台申请办理换卡。
(总台记者杨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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