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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据媒体报道威马汽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新增一则限制消费令。信息显示,申请人为彭某某,涉及仲裁案件,立案时间为2023年4月7日,执行法院为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因执行标的14065元全部未履行,法院认为威马汽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将公司及单位法定代表人SHEN HUI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限制威马汽车及公司法定代表人SHEN HUI不得实施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对此,威马汽车发文回应称经核实,该限高令已撤销。
信息显示,威马汽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5月,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兼总经理为SHEN HUI(沈晖),注册资本60亿人民币,经营范围含新能源智能汽车的技术设计和研发、销售及售后服务,相关汽车零部件及售后服务等。目前,该公司存在多个被执行人信息,被执行总金额超1109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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