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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上海媒体《新民晚报》记者李元春报道,周琦的转会谈判涉及很多因素,包括被CBA明令禁止的签字费。
该媒体这样写道:“此次转会谈判涉及多方面因素,例如球队转会费、转会所需筹码、球员签字费等等,上海男篮虽然非常希望能得到周琦,但也坚持理性引援的原则,不想为周琦一人而破坏球队长远规划,而新疆队又坚持自己的相关条件不愿让步,再加上北京的趁机‘抬价’,最终上海男篮选择退出。”
而“球员签字费”是违规的。媒体人付政浩表示:“《新民晚报》显然也认为,谈判中确实涉及了球员签字费,而CBA明文规定,任何形式的签字费都属于违规。”
但不知道为何,《新民晚报》随后在报道中删除了“球员签字费”这一表述。而在该媒体第一时间发布报道时,多家媒体或媒体人在转载原文时,都有“球员签字费”的表述。
事实上,CBA虽然明确禁止在签约时有额外费用产生,但球队私下里竞争球员,尤其是实力突出的球星,还是会有很多擦边球的行为。久而久之,有的球星也会默认这一行为,并提出相关要求。
去年夏天,当郭艾伦向辽宁队提出转会申请时,一位民营企业俱乐部负责人在接受《南方人物周刊时》表示,限薪政策下实力强大的俱乐部可以通过其他办法给予球员补偿,“不然郭艾伦为什么要跟辽宁闹,他在辽宁早就是顶薪了,如果外面没有空间,他闹什么?”
著名篮球媒体人苏群则说:“限薪令本意是好的,避免CBA像足球中超那样,但是我们本土顶级球员太少了,奇货可居,600万元之外的操作难以禁绝。”
如果周琦的转会确实存在高价的球员签字费,这无疑让CBA的工资帽和限薪政策成为摆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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