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岁的天天和4岁的言言在玩滑梯时发生了冲突,护犊心切的父母们当着孩子的面爆发了激烈的冲突,也由此吓坏了年幼的孩子。天天的父母将言言一家告上了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律师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合计近万元。日前,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
幼童玩耍发生纠纷,家长过激理论
【资料图】
天天的父母告诉法官,2022年9月24日晚,天天与言言在浦东一广场的户外儿童滑梯上玩。天天因年纪较小,上滑梯速度较慢,言言在其后排队等得不耐烦,天天母亲曾阻止言言并让其等下天天,但没过几秒,言言不等天天完全登上滑梯便冲上狭窄的上滑梯通道,直接将天天挤倒并从天天身上踩踏而过。天天大哭并持续数小时。天天母亲见状立即将被踩踏的天天从滑梯上抱出,并找言言父母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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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时30分,因言言不承认推搡、踩踏,其父母拒不承认、道歉,甚至污蔑天天,天天一家只得报警。深夜11点双方家长赶到派出所参加调解。
天天父母表示,言言一家看到监控后才承认两名儿童间的伤害事实,但仍拒绝和解赔偿。而因当天事件闹到大半夜,天天发烧,吃了退烧药后嗜睡。此后几天,天天出现睡梦惊悸、情绪低落、社交恐惧等情况,为此天天辗转了多家医院就医。因言言一家拒绝协商赔偿,天天父母只能提起本案诉讼,为此花费律师费5,000元。
过激行为导致孩子心理受惊
言言的妈妈则表示,当天她带着8岁的女儿及4岁的儿子言言来散步。言言在儿童娱乐设施的滑梯处玩耍,夫妇二人在旁与街坊聊天。20时55分左右,夫妇二人先听到孩子的哭声,看到天天妈妈跟在言言后面,称言言打了她孩子。他们便询问言言是否动手打人,言言大声否认。
天天妈妈则大声指责言言说谎,并指着言言在大庭广众下辱骂了半个多小时。在此过程中,天天妈妈一直怀抱自己孩子,孩子一直不停哭闹,但天天妈妈并未进行任何安抚。言言也被天天妈妈吓哭。甚至现场有位家长因反感天天妈妈的过激行为主动上前制止,也与她起了言语冲突。
言言一家认为,本案是两名低龄孩子间的轻微碰擦,人身损害程度几乎为零,即便考虑上海地区的医疗情况,相关医疗、交通费用也不高于800元。且天天妈妈当日的激动举动及不当处理也有可能影响天天事发几日内的相应情绪,其本人才是对孩子心理咨询的最大责任人。天天首次看诊内容是关于“发热”的相关诊断,第二次检查为“儿科儿童保健”的例行检查,并非伤科,与本案事件均无关联。天天诉状中多处描述严重失实,包含大量虚假信息,纠纷解决方式远超必要途径和手段,由此也造成了言言的诉讼成本,故其主张律师费不应得到支持。
法院:双方各担一半责
法院审理后认为,天天在滑梯台阶上活动期间遭到位于侧后方的言言的冲撞,此后双方因言语冲突报警处理。
天天未有验伤记录,双方亦确认当场未发现明显外伤表现。根据查明事实及当事人陈述意见,本案自事发至报警以及在公安机关主持下进行的协调过程至少持续了三四个小时,其中在双方共同滞留在现场的时间也在一个小时上下,此后按天天一家自述直到深夜才回家安抚孩子并等待后续通知。
同时,监控资料中也反映出天天母亲有拍打言言、追随理论等举动,公安机关亦明确记载天天母亲与对方有言语冲突,由此可见双方拉锯时间较长、争执较为激烈、矛盾较为突出。
在此情形下,以天天的年龄、认知水平来看,本无必要也不适宜在场参与,更何况如此幼童在亲历冲突过程后不可避免地会受到身心的负面影响。事实上,天天的就医也反映出主要针对的是涉案事件对天天及天天家长心理及日常社会功能的影响。鉴于该影响成因主要在于事后处置措施欠妥、纠纷解决效果不佳,对此,天天一家对损害的扩大也存在过错,故法院确定言言对该部分医疗及交通费用承担50%的赔偿责任。关于双方争议的律师费,综合本案诉讼标的、案件复杂程度、律师工作量及纠纷处置、责任承担等因素,法院确定由言言支付律师费2,000元。鉴于天天就医中已包括心理层面的咨询疏导,且未就精神损害已达严重程度提供确凿依据,故对其主张的精神损害抚慰金项目,法院不予支持。
记者 | 陈颖婷
编辑 | 谢钱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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