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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未经乐高公司许可的情况下,陈某兄弟开设公司,招聘员工,组建分工明确、层级分明的仿制、销售产业链,生产“博乐”等侵权积木,涉案金额高达11亿元。近日,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以侵犯著作权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对该案的14名被告人提起公诉。
2021年6月,公安机关接报案称,电商平台上有两家店铺对外销售与乐高品牌各型号几乎一模一样的积木玩具。经侦查,两家网店的积木都采购于同一家公司。这家公司和为其供货的玩具厂均由陈某兄弟注册成立,案发时专门生产和销售玩具积木。见乐高积木在市场销量比较好,他们便打起了仿冒的主意。
在未经乐高公司授权的情况下,陈某等人通过制作模具、3D建模等方式,将正品乐高积木玩具颗粒,拼搭说明书和外包装图案进行1:1复制,并在外包装盒上标注“博乐”“乐翼”“坦克”等自有商标在国内外销售。因为不需要自主设计,制作成本也不高,侵权乐高玩具售价仅为几十至几百元,在市场上销路非常好。
其实,早在2017年,乐高公司就发现陈某兄弟有不正当竞争行为,便对他们注册的公司提起了民事诉讼。同年9月28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确认陈某兄弟生产、销售的玩具产品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判决两兄弟支付赔偿金及合理费用共计22万余元。
然而,明知生产、销售盗版乐高玩具系侵权行为的陈某兄弟,在败诉赔款后仍未停手。他们将公司的设计部、销售部等与侵权玩具产品相关的部门搬离公司总部以防被查处,并雇佣员工继续从事侵权乐高玩具的生产、销售业务。两兄弟的妻子、儿女、女婿等家庭成员也都参与到侵权玩具的仿制、设计、销售等各个环节。
2022年8月初,公安机关抓获了该系列案件的部分被告人,并在公司仓库等多处查扣了各类乐高侵权玩具上千款共160余万盒,以及用于制作仿冒乐高积木玩具的模具等物品。经鉴定,送检的涉案积木玩具经外包装、拼装玩具及说明书的比对确认,与乐高公司享有著作权的积木套装基本相同,构成复制关系。最终,检察机关认定涉案侵权玩具1400余款、非法经营数额11亿余元。
由于涉案人数众多,检察机关在前期积极引导公安机关全面搜集证据、完善证据锁链,并根据涉案公司业务特性及人员结构确定人员追诉范围。办案过程中,准确认定涉案人员在案件中的地位作用,积极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面对部分犯罪嫌疑人拒不供述、交代不诚的情况,引导侦查与自行补充侦查相结合,进一步夯实案件证据基础,最终有效指控犯罪。目前,该系列案件已起诉4件14人,追诉到案3件1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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