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石湖荡镇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4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有年龄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至2023年8月31日,年龄要求45周岁及以下的岗位,出生日期必须为1978年8月31日及以后;年龄要求50周岁及以下的岗位,出生日期必须为1973年8月31日及以后。
4.以下人员不得参加本次报考:
(1)年龄尚未满十八周岁的;
(2)录用后仍需要与其他单位保持劳动(聘用)关系的;
(3)不符合应聘基本资格和条件要求的;
(4)有经济、刑事等违纪违法记录的;
(5)其它政策法规规定不能聘用的。
5.具体岗位及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公告附件2《2023年石湖荡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二、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
2023年8月18日至8月24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其中8月19日、20日仅限上午9:00-11:00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
石湖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地址:石湖荡镇学府路160号)。
3.报名所需材料
(1)2023年石湖荡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附件1,请自行下载并填写完整);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主页、本人页);
(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情况单;
(6)其他招聘简章内要求的符合招聘条件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招聘办法
1.资格审查
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按照招聘条件对报名对象当场进行资格审查。
2.综合测试
(1)笔试。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行笔试,并按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面试后,按照笔试、面试4:6权重确定综合成绩,择优录取。部分岗位需进行实务操作,操作成绩合格,择优录取。
(3)其他条件。部分岗位报名人数不到招聘人数的,直接进入面试,择优录取。
3.政审、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高低顺序和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政审和体检人选(政审、体检不合格,可按成绩高低依次替补人选),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
4.公示录用
对政审、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录用人员试用期内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四、招考监督与咨询
石湖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57759038
监督电话:57751607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石湖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1.2023年石湖荡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
附件2.2023年石湖荡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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