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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17日,由青浦区人民检察院提起的销售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在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楚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同时,根据检察院公益诉讼请求,楚某某被判令于判决生效之日起30天内在国家级媒体上就其销售伪劣产品的行为公开赔礼道歉、在国家级媒体上发布消费警示(已履行)、召回已销售的改装电动自行车并消除安全隐患、赔偿经济损失。
2020年起,犯罪嫌疑人楚某某在经营某电动自行车行期间,明知国家规定《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电动自行车电池标定电压不得大于48v、最高时速不得超过25km/h,仍对外销售非法改装的超标电动自行车,以此获取非法利益。
截至2021年10月24日案发,楚某某共销售非法改装的超标电动自行车20余辆,销售额达人民币6万余元。同时,公安机关还根据线索一举抓获了销售超标蓄电池的上游供应商李某某等人。
上海作为超大型中心城市,城市公共安全尤为重要。电动自行车因使用便捷而成为重要的交通工具,但是市场上电动自行车品种繁多,较难监管,一些店主为了追求利益,进行各种非法改装、拼装,导致电动自行车交通、火灾、爆燃等事故多发,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威胁。
青浦区检察院在办理该案时没有简单对当事人刑事责任一追了之,而是以“刑事+公益+治理”一案三查模式,通过个案办理,辐射到公益维护,并参与到社会治理。
青浦区检察院以点带面,对辖区内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情况全面排摸,针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视情提出发布消费警示、召回并消除安全隐患、赔偿损失等诉讼请求。同时,推动主管部门强化行业监管,以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为基点,与主管部门进行专题研讨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
主管部门就此开展专项排查,查处涉嫌相同违法行为门店7家,发布禁止“电动自行车拼、加、改”通告300份,并依法开展城市安全运行专项监督活动,对于辖区普遍存在的飞线充电、违规停放等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问题依法开展监督。
此外,邀请行业人员、法学专家、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等组织研讨会进行探讨,以堵漏建制和立法建议等方式努力实现超标电动车问题的社会治理成效,探索推动电动自行车用锂电池国家标准或上海标准的制定,做好电动自行车锂电池的一致性认证、产品认证、强制性认证,严厉打击出售“三无”电池行为,加强行业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