聋哑人发生纠纷了怎么办?私下解决?还是到法院起诉?要是起诉了,法官又是如何理解聋哑人所要表达的意思呢?
近日,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宝山法院)月浦人民法庭副庭长曲劲松法官上门审理了一起涉聋哑人的民事案件。因申请人及被申请人均为聋哑人,现场由手语老师同步翻译,最大限度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将司法为民的理念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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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里:来了一位特殊的当事人
2022年6月28日,宝山法院月浦人民法庭曲劲松法官接待了一位非常“安静”的当事人,他一直激动地比划着手势。原来,这位当事人张某军和哥哥张某林都是聋哑人,哥哥张某林从小残疾,一生未婚未育。自2018年父母过世,哥哥身体每况愈下,为更好地照顾哥哥,张某军听说法院可以帮助他申请为哥哥的监护人,张某军便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来到法院。
初步得知情况后,月浦法庭庭长张继峰也共同接待当事人,但由于不懂手语,无法顺畅沟通,便用纸笔书写“倾听”他们的诉求,耐心解答他们的疑惑;并立刻联系鉴定机构开展司法鉴定,经鉴定哥哥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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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门去:法官和手语老师一起
9月15日开庭当日,考虑到哥哥张某林身体行动不便,承办法官曲劲松驱车至张某林的住所,进行上门审理。并在事前联系手语老师,邀请其现场即时翻译。
在张某林家中,曲法官放缓语速,给手语老师预留充足的时间,借助手语老师的专业手势,耐心、细致地向当事人讲明庭审事项。同时,辅以纸面交流的方式,了解哥哥的想法,为双方当事人提供无障碍、可参与的诉讼服务。在手语老师的帮助下,承办法官与当事人深入“交流”,该案庭审顺利进行。
庭后,宝山法院判决支持了申请人张某军的请求,宣告被申请人张某林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并指定张某军为哥哥张某林的监护人。
一张纸、一支笔拉近了法院、法官和人民群众之间的距离。协助推进司法鉴定、积极联系手语老师、亲自上门开庭审理,让当事人在“无声”的世界里,“听见”了公正的声音,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
承办法官表示:“聋哑人作为一类特殊群体,由于身体条件的限制,往往很难直接表达自己的意思。因此,在审理涉残疾人案件时,法院要全力保障他们陈述的权利,尽最大可能提供诉讼便利,让当事人感受到更多的司法便利与司法温暖。”
文字:林文龙
编辑:肖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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