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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宏达12月19日公告,公司于近日通过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告网》,获悉子公司上海观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因与深圳市宏大实业有限公司采购合同纠纷一案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深圳宏大诉上海观峰一案,双方协商一致,当庭达成调解并由法院制作调解书,约定上海观峰按照分期还款的方式支付深圳宏大540万元货款。达成上述调解书后,上海观峰履行了部分清偿义务,但因自身流动性及经营问题,未能在期限内完全履行法律文书规定的清偿义务,故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上海观峰尚未收到相关法律文书。公司目前主营硅橡胶业务经营状况正常,子公司上海观峰专网通信业务此前已全面停止。上海观峰作为独立法人,本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对公司经营未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作为上海观峰股东,未对上海观峰提供担保,将谨慎处理上述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