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递行业连接着千城百业、联系着千家万户、连通着线上线下。近年来,利用寄递渠道实施犯罪呈现上升趋势,此类犯罪隐蔽性强、取证难度大,对寄递安全防控提出了更高要求。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上海市静安区检察院积极能动履职,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七号检察建议”,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推动安全监管协作,守护群众“包裹”里的安全,办理的“唐某来贩卖毒品案”入选检察机关依法惩治寄递违禁品犯罪典型案例。
2021年7月起,合成大麻素类物质被确定为毒品,并被整类列管。宋某为牟利,使用假名“刘某”,以寄递“文件”的名义多次向郑某某等人贩卖上头电子烟及烟油。同年8月,公安机关将宋某抓获归案,当场查获多瓶无色透明液体。经鉴定,上述液体中均检出合成大麻素类物质成分。
提升“打击威慑力”
“我不知道贩卖的电子烟中有毒品,也不知道合成大麻素类物质被列管。”宋某到案后这样辩解。面对这种交易形式隐蔽、犯罪嫌疑人又供述不实的情形,检察官决定让证据“说话”,及时引导公安机关将取证重点放在客观证据上。调取宋某使用假名“刘某”虚构托寄物为“文件”的快递电子详单,还调取了其多次言明需隐蔽交易、不能冒险等聊天记录,结合宋某朋友及下家的证言,有力地证实了宋某的主观明知,还原了交易的时间、次数、金额等。在大量证据面前,宋某不得不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与此同时,检察官还查实,宋某向未成年人徐某某贩卖上头电子烟及烟油高达17次,具有从重处罚情节。
2021年11月,静安区检察院以贩卖毒品罪对宋某提起公诉,法院依法从重判处宋某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千元。
拧紧“寄递安全阀”
宋某被绳之以法,但案件的办理还没结束。该案中,快递人员先后20余次收寄物品,却从未对宋某的身份信息进行核实登记,也未对其交寄的物品进行查验。涉案快递公司及从业人员的防毒拒毒意识不强,“实名收寄、收寄验视、过机安检”执行不到位。
对此,静安区检察院于2022年2月向该快递公司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压实主体责任、细化操作规范、提高员工素质等。该公司高度重视,积极整改,及时落实对员工的法治宣传教育,帮助从业人员提升违禁品辨别力,并进一步规范验收留痕工作,从源头上拧紧寄递的“安全阀”。
共筑“安全防护墙”
如果说压实寄递企业主体责任是“点”,那么如何从“面”上规范寄递行业操作流程共筑“安全防护墙”?这是静安区检察院需要进一步思考的。为此,检察官及时走访邮政管理部门,分析研判寄递行业存在的新问题、新情况,联合邮政管理部门对辖区内多个快递站开展专项检查和法治宣讲,督促问题企业及时整改。
为打造封堵违禁品寄递的“防护墙”,静安区公安机关、检察机关、邮政管理部门三方会签文件,进一步明确各自在信息通报、线索移送、案件办理中的职责。
为了进一步提高寄递企业及公众对违禁品的防范意识,静安区检察院通过召开典型案例发布会,联合公安机关开展回访检查等形式加强法治宣传。
破解“防治新难题”
面对寄递违禁品犯罪中的“疑难杂症”,静安区检察院还邀请专家学者、邮政管理部门等一起召开研讨会,共同“诊脉开方”,为寄递行业的健康发展“引航指路”。与会人员充分交流,达成共识:在源头治理方面,寄递行业应当加强监管,提升及时发现违禁品的能力;在侦查取证方面,公安机关应当注重物流单据等客观证据的收集,强化对犯罪的侦查力度;在案件办理方面,检察机关应当从严惩治寄递毒品犯罪,依法能动履职、促进堵漏建制;在社会层面要做好宣传工作,从消费端铲除毒品犯罪的“土壤”。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国家安全是民族复兴的根基,社会稳定是国家强盛的前提。上海市静安区检察院将以个案办理推动行业治理,盯紧身边“小”包裹,护航寄递“大”安全!(上海市静安区检察院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