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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对一起网络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作出判决,认定被告“全能车”App运营方构成不正当竞争,赔偿原告“哈啰单车”运营方6150万余元。
据悉,全能车App于2016年底出现,其通过非法入侵其他共享单车服务器,采用反编译单车App、抓包等方式,同时利用他人实名注册的手机号及拍码平台的虚拟手机号,大量注册购买品牌共享单车年卡、月卡账号,并保存和维护全能?App注册用户共享单车年卡、月卡账号,从中谋取包月服务利益。受其影响的包括哈啰、摩拜、青桔等在内的单车企业及网约车企业近20家。
2018年,哈啰起诉全能车,同年11月法院受理哈啰起诉全能车不正当竞争一案。2019年,哈啰向上海闵行区警方报案,称全能车严重影响他们的正常服务,造成经济损失3亿多元。同年8月,专案组赶往广东深圳抓获多名犯罪嫌疑人,现场查获68台服务器。主要涉案人员已被判处4至10年不等有期徒刑。
民事判决中,徐汇区法院认为“全能车”App的出现改变了共享单车行业原有的商业结构,其运营具有竞争属性。从对供求机制、价格机制、信息机制、信用机制、创新机制等多个维度考量“全能车”App对市场机制影响的利弊,结合对“社会总福祉”的衡量,以及对公平竞争和竞争效率的取舍,法院认为,“全能车”App对共享单车市场秩序的冲击和颠覆显而易见,而所产生的有限效率,是以牺牲全体共享单车运营企业合法利益、整体消费者长远福祉、损害公平竞争为高昂代价的。
最终法院认定“全能车”构成《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条第二款第四项规定的“其他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不正当竞争行为,须向哈啰方面赔偿经济损失6140余万元及维权合理费用10万余元。
哈啰法务负责人彭容表示,哈啰搭建了全方位的风控监测体系,对搭便车、薅羊毛等寄生行为会不遗余力推动维权。彭容说,全能车App扰乱了共享行业,该判决对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极大威慑,为行业良性发展提供了充分的司法保障。
关键词: 共享单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