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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5日,上海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举行,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局长程鹏作了关于上海市2022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报告显示,2022年上海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全面完成2022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各项目标任务。
环境空气方面,2022年,上海市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氮(NO2)年均浓度分别为25、39、27微克/立方米,为有监测记录以来最低值;二氧化硫(SO2)年均浓度和一氧化碳(CO)浓度分别为6微克/立方米和 0.9毫克/立方米,为有监测记录以来并列最低值。其中PM10、SO2、CO达到国家一级标准,PM2.5、NO2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受极端高温异常气象条件影响,臭氧(O3)浓度同比有所反弹,为164微克/立方米,超过国家二级标准浓度限值(160 微克/立方米)。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优良率为87.1%,达到年度考核要求。
地表水环境方面,2022年,全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持续提升,273个考核断面(40个国控断面和233 个市考断面)优良(水质达到或好于Ⅲ类)比例为95.6%,同比上升15.0个百分点,无V类和劣V类断面;40个地表水国控断面优良比例为97.5%,同比上升2.5个百分点。
土壤环境方面,经初步测算,2022 年上海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完成国家下达的目标任务(目标不低于90%),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未发生因耕地污染导致农产品质量超标或重点建设用地再开发利用不当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
关键词: pm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