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住在某老小区二楼的姬老伯,在徐汇法院的帮助下解决了一件烦心事。
(资料图)
原来,多年前楼下邻居杨某在公共区域栽种了2棵棕榈树。随着时间的推移,树木渐渐长高,已经与二楼高度持平了,正好挡住姬老伯家的窗户。前几年物业都会帮助剪去突出的枝叶,但现在树木越来越高,枝叶都完全遮住了姬老伯家的晾衣架,影响到晾晒衣服和房间光线,无法再以修剪枝叶的方式解决。“长得太高了,已经越过晾衣架顶到了窗户,不能晾衣服不说,也很影响光线,将来还有安全隐患。”
正常生活颇受困扰,与楼下邻居沟通无果后,无奈之下,姬老伯一纸诉状将邻居告上法庭。庭审中,杨某经法院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法院依法判决杨某限期移走树木和支付姬老伯500元咨询费。判决生效后,杨某拒不履行,姬老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为推进执行,解决问题根源,法官安泰和法官助理王顺上门开展实地调查。然而被执行人杨某否认树木为其所栽,拒绝承担挪树之责,之后法官的多次上门释法,他也拒不配合。于是,法官转而联系小区居委,希望从居委角度了解案件基本情况,找出突破口。经沟通,法官了解到处理涉案棕榈树属于居住区绿化调整,需向区绿化管理中心的相关部门咨询详细的调整程序。
根据《上海市绿化条例》和《上海市居住区绿化调整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居住区树木迁移,应由业委会负责相关手续的办理和施工单位的委托。区绿化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表示,考虑到本案是对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可以先由业委会出具树木迁移方案,经绿化管理中心备案后,再由法院选定代履行人完成树木迁移,并在执法记录下告知被执行人承担强制执行费用。最终,经过法官与法官助理的多次走访和释法明理,业委会出具了树木迁移方案。
在区绿化管理中心的推荐下,法院筛选确定本区具有资质的绿化养护企业作为施工单位进行施工。执行前,法院拟定了完备的执行预案,确定现场执行的具体日期后,通知绿化养护企业带领施工单位到场施工,并邀请小区的社区民警、居委会、业委会及物业主要负责人现场见证。
短短半天的时间,树木的挖掘、迁移与种植工作一气呵成,现场清扫干净,“棕榈树”搬进了新家,姬老伯看着自家的晾衣架终于得以“重见天日”,窗前没了枝叶遮挡,十分高兴,对法院工作人员的耐心和负责表示肯定。
记者:汪晓
编辑:叶芳芳
审校:韦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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