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介绍,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提高道路通行效率,减少交通拥堵和交通事故,决定自2023年3月1日零时起,对宝山区罗溪路等六条道路实施时段性禁货措施。详见↓
关于对宝山区罗溪路等部分道路
(资料图)
实施时段性禁货措施的通告
一、自2023年3月1日零时起,以下道路每日6时至22时禁止核定载质量8吨(含)以上载货机动车通行:
1.罗溪路(月罗公路至石太路);
2.塘西街(罗升路至罗新路);
3.市一路(抚远路至塘西街);
4.永顺路-集贤路(月罗公路至罗溪路);
5.顾陈路(沪太路至围墙);
6.泰和路(杨盛河桥至蕰川公路,东向西)。
二、上述通行管理措施按道路上设置的交通标志所示执行。
三、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编辑:徐世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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