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市民出行结构,提高巡游出租汽车服务品质,增强驾驶员职业吸引力。2023年1月,金山区召开区域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听证会,听取各方代表关于调价方案的意见,后经金山区人民政府同意,金山区自2023年3月10日0时起正式实施优化后的区域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机制,调整方案如下:
【资料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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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运价结构
起租费:普通车维持12元/3公里;新能源车制定为14元/3公里。
超起租里程运价:由2.5元/公里调整到2.7元/公里。
超运距加价:由超过10公里部分加价30%调整为超过15公里部分加价50%。
夜间加价:当日23时(含23时)至次日5时(不含5时)时段内,起租费、超起租里程运价由现行上浮20%调整为30%。
低速等候费:由每4分钟收取1公里超起租里程运价调整为每4分钟收取1.5公里超起租里程运价。
重大节假日附加费:增加春节长假期间附加费10元/单,国庆节长假及劳动节(五一小长假)期间附加费5元/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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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浮动运价
区域巡游车运价管理形式由政府定价调整为政府指导价,采取“基准运价±浮动幅度”模式,并分阶段扩大运价浮动幅度。目前阶段浮动幅度分为+5%、0、-5%三档,由区域巡游车经营者按运价浮动规则自主选择一档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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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调整机制
建立与驾驶员人工费用、动力费用、车辆费用、运营管理费用、零售物价指数、行业运营效率等因素相挂钩的基准运价动态调整机制。
下一步,金山区相关部门将严格规范行业服务行为,督促有关企业严格落实运价调整机制,提升出租汽车行业服务质量,打造智能、便捷的出租汽车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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