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老伯多年前买下宝山某小区的一楼,砸墙改造后分割为多个商铺,租给他人开了早餐店、车行、洗衣店。住在二楼的六旬郭阿姨对此意见很大,认为王爷叔的“商铺”,实际上使用性质是住宅,王老伯开商铺不仅涉及砸承重墙,带来安全隐患,且多年经营的早餐店也打扰了她日常的休息。于是,郭阿姨一纸诉状,将王老伯诉至上海宝山法院。
一楼砸承重墙邻居叫苦不迭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郭阿姨方面称,自家小区的房屋性质为住宅,而王老伯父子在二十多年,将他们一楼住宅的承重墙砸掉,擅自改造成门面房,分别出租给他人经营早餐店、洗衣店、电动自行车行。而郭阿姨多年来饱受早餐店油烟与噪音干扰,严重影响生活,且多次交涉无果。
此外郭阿姨表示,由于王老伯父子破坏承重墙导致原告房屋内部墙体经常开裂、渗水、发霉,自己多次找物业公司维修也未能彻底解决问题。
郭阿姨认为,王老伯将一楼住宅改造成商铺,并破坏承重墙的行为,对整栋楼的生活与安全构成严重威胁。郭阿姨也曾将该情况反映到宝山城管中队,经工作人员上门查看,确认涉案一楼房屋有破坏承重结构、违章建筑占用人行道情况。城管中队多次约谈并上门发放整改通知,但王老伯拒不整改。
对此,郭阿姨请求法院判令王老伯将一楼房屋恢复原有的居住用途并修复承重墙,恢复房屋原始结构。
“商铺”业主称只敲了一处承重墙
王老伯表示,其购买一楼房屋时,是以商铺的价格购买,物业费也是以商铺标准支付,由于当时需贷款,相应的产权手续都在开发商那里,10年后拿到产权证,才发现登记的是住宅。王老伯父子对此表示会起诉开发商。
王老伯承认,早餐店对楼上邻居确实造成了一定影响,会对于经营内容、时间都作出一定调整。而对于城管认定的几处承重墙问题,王老伯表示他们自己只敲了一处,至于其他几处承重墙,开发商交付给时就是这样了,是开发商敲的。承重墙问题,城管已经认定,王老伯父子已经着手进行恢复。
法院:应恢复承重墙
法院审理认为,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一方不得无故侵害他方的合法权益,但也有权要求他方提供必要的便利,他方对正常合理范围内的妨害负有容忍义务。
首先,王老伯父子的一楼房屋厨房西侧部分墙体、北卧室西侧墙体、客厅南侧部分墙体、南卧室西侧部分墙体共4处被拆除,破坏了原有房屋的结构体系,对郭阿姨及其家人构成安全隐患,应予恢复。
其次,承重结构的恢复,应请有经验及具有资质的设计和施工单位进行设计和施工。
至于郭阿姨要求王老伯父子恢复房屋原有的居住用途之诉请,不属本案处理范围,法院建议如果郭阿姨认为王老伯行为违反房屋性质使用房屋,可向相关行政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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