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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捕鱼是一种具有
(资料图)
灭绝性、掠夺性的捕捞行为
是国家严令禁止的作业方式
更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
3月10日凌晨4时许
上海市公安局金山分局
枫泾派出所民警
在日常巡逻中
发现一水域内有两名男子
疑似在进行电捕鱼
民警随即开展检查
并在渔船上发现
电瓶、逆变器、网兜等
用于电捕鱼的工具
经清点
两人共计非法捕捞
渔获78公斤
目前
犯罪嫌疑人曹某和方某
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被公安机关
依法采取取保候审的
刑事强制措施
警方提示
非法捕鱼不仅破坏水生态而且十分危险,广大群众一定要自觉抵制,携手保护水域生态环境。
值班编辑:叶能、王瑱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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