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申报单位
根据《上海市创新型企业总部认定和奖励管理办法》(沪发改规范〔2023〕3号)有关要求,静安区2023年度创新型企业总部认定申报工作已经正式开展!申报对象、重点支持领域、申报材料要求、项目申报程序等相关信息,静宝都为大家整理好了,一图读懂↓
(资料图)
关于材料报送
电子版材料发送至:
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
提交地址:
静安区巨鹿路915号2112室
纸质版材料提交时间:
夏令时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6:30;
冬令时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6:30
申报咨询电话:
附
关于印发《上海市创新型企业总部
认定和奖励管理办法》的通知
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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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海静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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