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上遇到交警设卡,他“开动脑筋”企图逃避检查,但是,瞒天过海的招数一眼被民警看穿。
当天的晚上十点多,长宁公安分局交警支队民警在凯旋路设卡盘查,突然,一辆轿车在距离卡点约30米处悄然靠边停车。
(资料图)
只见,车上下来两个人,站在了一旁闲聊。不一会儿,又来了一个人,与两人核对信息后准备驾车离去。
一连串异常的举动并没有逃过交警的火眼金睛。经拦截盘查,民警确认了这两人确实是在故意躲避设卡检查。
盘问之下,车辆所有人吴某及其同行人刘某都承认了自己在喝酒后有驾驶机动车的行为,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吴某体内酒精含量为55mg/100ml,刘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31mg/100ml。
明知酒后不能驾车,为何临时起意才找代驾?到案后,吴某和刘某说起了事情的经过。
当晚,他们相约驾车前往位于凯旋路上的一家酒吧喝酒。在酒吧内,两人喝了数杯鸡尾酒后尽兴而归,考虑到住处离酒吧并不远,刘某主动提出由自己驾车回家,吴某在一旁也并未制止。
回家路上,突然发现前方车辆正在有序排队接受交警盘查,慌了神的刘某立即靠边停车,并步行至卡点旁确认交警确实在设卡开展酒驾夜查。
一旁的吴某见状马上呼叫代驾,企图以此来躲避酒精检测。驾车没开多久就被交警查获,所幸未酿成更加严重的后果。
后经对刘某血液酒精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了161mg/100ml,已属于醉酒驾驶。
目前,刘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长宁警方依法刑事拘留。吴某在明知刘某处于酒后状态仍放任其驾驶机动车,也涉嫌危险驾驶罪,同时还要因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受到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500元罚款的处罚。
民警提醒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虽然是老生常谈,但是屡屡有人明知故犯。对于广大驾驶员来说,要自觉遵守法律,敬畏法律,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同车人也要尽到劝阻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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