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可能是大多数老百姓,一生当中最大的一笔消费了,做决定都是很慎重的。但好房子又是"香饽饽",不当机立断又可能被别人抢了先机,这对于购房者的判断力和"情报搜集能力"都是不小的挑战。最近,市民倪先生向《新闻坊》"同心服务平台"反映,他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以为“捡漏”成功,实际可能买到了一套"凶宅"。
事情还要从头说起,倪先生打算给老人买套养老房,当时看房的时候特别注重房型是否正气,当时中介推荐的这套房无论是户型还是价格,都让自己和家人十分满意。
(资料图)
而且说“房东急售”,愿意从挂牌价230万直降到215万,足足便宜了15万。
倪先生称,面对如此“实惠”的房子,再加上中介的“煽风点火”,自己甚至没等踏入房子看一看,就支付了5万元定金。
倪先生 求助人
“这个房子说实话当时看下来是蛮好的,再加上当时中介营造了一种房子很抢手,跟别人抢房子的假象。所以当天晚上,连房子都没有看到就付了定金。”没看到房子,倪先生心里总是不太踏实。他和中介表示一定要看过房子后才会签合同。
倪先生 求助人
“我们是4月9日付的定金,当天我就和中介说第二天我想在网签之前看下房子,中介说答应会安排。”看房这个再正常不过的要求,中介却是一拖再拖,明明已经满口答应了,第二天却又推三阻四。
倪先生 求助人
“第二天晚上5点多,中介突然和我说,房子里面租客今天出去了,要周三才回来,所以导致今天看不了房,我就说我看不了房我不会网签的。没多久,参与4月9日谈价格的另一家店的店长却来电称,租客周六、日就出去了,可能要周二上午或者下午回来。”同一家中介的两名工作人员前后说法不一,让倪先生产生了怀疑。倪先生询问了同样挂牌了这套房子的另一家中介机构门店,对方答应的很爽快,当天晚上就可以上门看房。
倪先生 求助人
“怀疑之后,我们就去问了链家,链家同一套房我问中介能不能今天晚上带看房,他跟我说是可以的,并且我电话和他确认七点半是可以去带看房的。”为了避免“采坑”,倪先生又问了第三家中介。对方给出了惊呆倪先生的信息,这套房子里死过人。
附近的邻居也证实了相关说法,这套房子曾发生过"非正常死亡",并且亡者是在屋内死亡。
倪先生 求助人
“这套房出过事情,这栋楼里面的邻居都知道的。我们去敲了几个邻居的门,当时大家都是有点没有明说,有个阿姨就给了我们一个暗示,就说:你要买这套房啊?就表情很惊讶。”小区居民。
我一般性不去这个楼面的,死过人有阴影的,心里总归有点怕的。之前是一个男孩租房子住在这里,好像是自杀的,烧什么东西熏死在卫生间里的。这件事有好几年了,听说是赌钱欠债才自杀的。
今天上午,坊记来到涉事房屋所在的小区,在涉事房屋门口看到,旁边邻居家的门梁上高高挂起了八卦阵。
居委会书记告诉坊记,这栋楼在2018年时确实发生过意外事件,但具体的事件认定他们并不清楚。
涉事房屋所在小区居委会书记:2018年3月份的时候,派出所主动联系了我们居委会称,他们接到报案,说我们这栋楼里面可能有居民联系不上,想让我们居委和派出所一起过去看一下。破门进去以后,发现有一个人倒在那边,后来有120和法医一同进场了。
此外,倪先生和家人还发现了这套房屋的另一个秘密。房子的房东就是付给定金的连锁房产中介某门店的店长,房屋定金的转账记录也显示,倪先生的定金就是转给了门店店长本人。
此外,在中介工作人员的安排下,倪先生也是在这家连锁房产中介的另一家门店,签订了服务合同。
中介工作人员也证实了倪先生的说法,但他表示房东对房子里发生过的事情并不知情。
坊记:这套房子的房东是你们店长吗?叫刘某?
涉事房屋中介店长:对对对,她是的。
坊记:怎么店长把房子挂在店里卖呢?
涉事房屋中介店长:这个很正常呀,就算她是店长也有买卖房子的权利,这个也没关系的。
坊记:你们店长当时买房子的时候不知道这个疑似凶宅情况吗?
涉事房屋中介店长:没有这个情况,哪里知道啊?
附近的邻居、其他房产中介,还有居委工作人员都知道,而作为房东同时也是房产中介公司门店的店长怎么反而不知情呢?
面对眼前的这一切,倪先生已经无法相信这家房产中介。他要求撤销自己与中介签订的居间合同,并要上家退还5万元定金。
倪先生 求助人
“我们要求中介解除合同,要求房东立马到现场解决。但房东到了9点多才过来,否认了房子死过人,也不同意解除合同退房。老人住图一个安心和放心,有非正常死亡的情况肯定不会放心的。”双方的沟通并不顺畅,倪先生还报了警。目前,经过司法调解以及媒体介入,涉事中介已经将5万元定金退还,并解除了居间合同。
目前,记者看到该套房屋在该涉事房屋中介的官网上已下架。
民间统称发生过非正常死亡的房屋为"凶宅",但法律上并没有。关于"凶宅"的具体认定律师表示法院有自己的裁定标准。
刘明昊 浩天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目前,司法实践普遍能接受的是两种观点:
第一是关于死亡的形式,要发生人为的非正常死亡;
第二是死亡的地点,一般要求是发生在房屋内,也就是房屋的专有部分,不包含公共走廊,以及电梯间等部位。
至于自杀情形更为特殊,法院在受理此类案件的时候,一般会进行审查,主要的判断依据,是根据居民死亡意见诊断书、报警记录、公安的现场勘验笔录等。
虽然倪先生在购房过程中遇到了波折,但好在他坚持了看房后再网签,主动权还是握在了自己手里,还有"后悔药"。如果说倪先生当时松了松口,网签了之后再发现这些糟心事,再想要维权就要困难许多。
事实上,近几年也发生过购房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凶宅,起诉要求撤销购房合同的事情。由于房屋中确实发生过恶性刑事案件,法院对于购房者的诉求,都予以了支持。
虽然这类诉讼,购房者胜诉的情况不少,但正如律师所说,这些非正常死亡事件属于刑事案件、还是自杀?其恶性程度又有多少?这些都需要法院来裁量。并不是说只要屋子里发生过非正常死亡,购房者的诉求就都会得到支持。
倪先生的经历也再次提醒了网友们,在签订购房合同之前还是要多去实地踩点,邻居、保安有必要多问几句。
今日·帮侬忙·坊记:李仕婧
可盐可甜古灵精怪的魔都观察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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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李仕婧
摄像 | 朱勇、刘水
编辑|小门耳
视频 | 张毅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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