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近日,记者从天眼查App获悉,丝芭传媒全资子公司上海米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因发布虚假广告,被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3万元。
处罚事由显示,当事人在电商平台上架一款沐浴磨砂膏,并辅以“二合一温和去角质嫩白全身肌肤”“自带光感褪黑透亮”等广告内容,并宣传产品含有“烟酰胺”。经查,该商品仅作为普通淋洗类化妆品备案,虽然确含有“烟酰胺”等美白成分,但含量不足以达到其宣称功效。
此外,当事人一款精华乳商品标以“修复干枯烫染受损”广告内容,经查,该商品作为化妆品进行备案,根据其产品特性,仅具有清洁、保护、美化、修饰的功效。上述两款商品宣称内容均与事实不符。
潇湘晨报综合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