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所未闻!
上海一房东未经租客同意
私自闯入,
(相关资料图)
还要求租客搬去宾馆住几天?
理由竟是
“你的房间我们要布置成灵堂”
.......
近日,
租住在上海松江的王小姐
每每想到这件事
是又惊又怕,甚至还做起了噩梦
王小姐是一名普通上班族,
就在上班途中,
她接到房东李阿姨女儿打来的电话
“你能搬去宾馆住几天嘛?
房间我们要用来办丧事布置灵堂。”
王小姐一听,便立马回家了解情况。
而就在回家开门的那一刻
她惊呆了
原本自己温馨的小屋,
已经被布置成了灵堂!
这短短的几小时时间,
老人的棺椁,上香的蜡烛,
现场还有吊唁的亲属......
反正你能想到的灵堂的一切
在王小姐家是一样没少。
原来房东的这通电话
并不是来商量的,而是来通知的。
房东更是趁王小姐不在,
未经同意,私自开门进入,
这完全不尊重王小姐的隐私!
那既然房子都租出去了
又为什么一定要回来办灵堂呢?
房东解释道
因为这里是老人生前住房,
按照当地风俗,老人去世后
必须在该房中停灵数日方可“出门”!
听到这里,
王小姐已经不知该作何反应了。
只能匆忙收拾必需用品
去宾馆暂住几天。
但是房间内的其它物品
还要和灵堂“共处”多日,
这屋子之后还能不能安心地住呢?
事已至此,
心有余悸的王小姐
便向上海松江法院起诉
要求房东李阿姨进行赔偿
认为李阿姨严重违约。
要求解除房屋租赁合同,返还押金及提前支付的租金,并支付违约金、误工费、宾馆费用等,当然还有因此事带来的心理阴影造成的精神损失费,共计4万余元。
房东李阿姨一脸的理所当然!
辩称道自己并未违约,
希望王小姐充分尊重本地风俗。
之前已打电话提前告知。等之后停灵结束,房屋就会恢复原状,不会影响王小姐居住,也愿意补偿王小姐宾馆暂住等的必要费用。另外,房屋恢复原状后完全可以继续使用,如王小姐非要搬走,违约责任也不在房东。
你和她讲遵守法律
她和你说尊重风俗
就在日前,
松江法院浦南法庭
对此事做出了判决。
双方解除合同,
房东向房客道歉
并退还押金租金、赔偿损失。
李阿姨承认了自己的错误
除退还押金、多余租金外,
还当场补偿8000余元,
并向王小姐诚恳道歉。
李阿姨“检讨”:
自己年龄较大
思想“传统”
法律意识淡薄
但是这些并不能作为违约的理由!
最重要的一点是李阿姨作为合同的缔约方,更应遵守契约精神。她未经同意擅自进入租赁房屋,甚至停放逝者遗体的行为,显然已构成根本违约。
图源 东方IC
而王小姐
表示愿意接受
李阿姨的道歉和赔偿。
图源 东方IC
看到这里,网友们表示,
原来以前段子里听到的故事
在现实中都是存在的......
其实不管你是房东还是租客,
或是处于其他关系的当事者,
对于双方缔结的契约
都应该全面遵守。
对此,你怎么看?
留言区说说租房那些事儿
【侬好上海·一七七综合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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