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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杨浦学子在“实战”中涨知识
6月5日是世界环境日,环境问题关系百姓生活。当天下午,杨浦区司法局联合上海铁路运输法院、复旦大学法学院、同济大学法学院、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上海理工大学法学院,共同在复旦大学举办了一场真实庭审活动,熟悉环境类法律法规,掌握环境类法律知识。庭审通过“上海高院”视频号、抖音号、看看新闻网客户端、上海法治报等新媒体平台向社会公实时现场直播,33万人次在线观看了庭审直播。
庭审案件为“某检测机构诉杨浦区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案”,审判长由上海铁路运输法院娄正涛副院长担任,杨浦区人民政府、杨浦区生态环境局出庭应诉。该案是一起因检测机构不服杨浦区生态环境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及杨浦区人民政府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而引发的行政案件。杨浦区生态环境局以检测机构未建成环境保护设施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相关“三同时”规定,作出罚款26万元的处罚决定。原告不服,提起行政复议,后被告杨浦区政府予以维持。
庭审中,控辩双方围绕被诉行政处罚决定及复议决定的合法性进行举证、质证,并就行政程序、法律适用等问题展开了激烈辩论。原告认为,及时改正违法行为,没有造成环境污染,应该免罚。同时,原告还对行政执法过程中的内部程序提出异议。被告抗辩认为,原告违反环保设施建设的“三同时”规定,该规定属于预防性规定,只要存在违法行为就应该受处罚。而对于内部程序,是过程性的,一般不应进行审查。
来自复旦大学法学院的林同学,认真观摩了整个庭审过程,他告诉记者,课堂上学到的法律知识,跟现实运用中的法律要点,中间确实需要一些实践经验,否则很难融洽串联,这也是工作需要实践经验的关键所在。
杨浦区司法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为贯彻落实市司法局、市教委关于开展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旁听和讲评“三合一”进高校活动的文件精神,充分发挥本区高校资源优势,更好汇聚法治建设力量,在六五世界环境日之际,组织开展了环境知识类“三合一”进高校暨“杨浦•法治荟”活动,通过持续推进“三合一”进高校等系列活动,促进行政机关、法院与高校间的互动交流,增强高校学生的社会责任感,提高高校学生的法治素养,培养高水平法治人才;推动高校间法治资源共享,提升高校法治教育水平;助力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
文字/图片:陈涛
编辑:文茜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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