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 浦东检察
前不久,常年以捕鱼为生的渔民戚某因犯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眼见今年的开渔季就要到了,接受社区矫正的他如果不能出海作业,将会失去主要经济收入。而一场公开听证会,给事情带来了转机。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根据最高检关于开展涉海涉渔社区矫正对象法律监督专项工作部署,浦东新区检察院对近年来辖区涉海涉渔矫正对象情况开展排摸调研,会同浦东新区司法局、浦东新区农业农村委共同签订《上海市浦东新区涉海涉渔社区矫正对象外出活动监督管理办法》,并首次针对矫正对象经常性外出申请召开听证会,在2023开渔季来临之际,为涉海涉渔矫正对象及时获批经营性外出送上“通关文牒”。
为特殊的矫正对象
制定“特殊”的管理办法
涉海涉渔社区矫正对象是一类较为特殊的矫正对象,出海工作是他们主要的经济收入来源。随着禁渔期的结束,能获准出海捕鱼,是他们最迫切的需要,也是他们重新融入社会的关键。但海上作业存在“跨区域、连续性、监管难”等问题。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浦东新区检察院检察官多次走访相关部门共同商讨对涉海涉渔矫正对象外出活动的监督管理。今年7月,浦东新区检察院与浦东新区司法局、浦东新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共同制定《上海市浦东新区涉海涉渔社区矫正对象外出活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涉海涉渔矫正对象开展经营性外出的申请、审批、管理及检察监督等,均作了详细的规定。
7月27日,三家单位对矫正对象戚某涉海涉渔经常性外出请假事项召开听证会,对其经常性外出捕鱼请假诉求进行公开听证。检察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渔政管理人员、人民监督员共同参与,听取社区矫正对象的申请理由及各方意见。
会上,各方代表对该名矫正对象经常性外出的必要性、可行性和请假外出期间的监管等进行了公开质证和审查。检察官和人民监督员通过听证,对规范监管提出了建议,同时认为对确因正常工作和生活需要,申请经常外出,必须跨市县出海作业的矫正对象,在有效落实海上监管措施的情况下,社区矫正机构批准其申请,将有助于解决矫正对象实际困难,帮助其更好的回归社会。
既要“出得去”
又要“管得严”
出海捕鱼作业期间,
信号覆盖不足,
如何保证矫正对象“不脱管”?
《办法》中规定,农业农村委渔业管理部门应做好海上作业期间的协助监管,利用北斗定位、卫星电话等监管手段为社区矫正机构提供出海就业船舶实时航行的动态轨迹,保障规范执法力度。
借到了“外力”,检察官又建议社区矫正机构及司法所做好电话督促,要求社区矫正对象通过微信、短信或卫星电话通话的方式每日上报位置,主动报告外出活动情况。同时,建议矫正机构因地制宜,确定矫正对象所在渔船船长作为担保人进行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解决“监管难”的问题。
根据《办法》规定,浦东新区检察院将积极引导社区矫正机构探索建立涉海涉渔的矫正对象经常性外出请假动态管理机制,联合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检察机关、农业农村委渔业管理部门,构建联动联管机制,确保信息及时互通,将联动履职贯穿到事项审批、外出监管、销假管理的全流程“模块化”,有效保障涉海涉渔矫正对象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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