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 奉贤检察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加大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加强城乡建设中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并专门强调要“完善公益诉讼制度”。为此,奉贤区检察院积极探索“检察+文物”工作模式,以精细化调查,专业化鉴定,常态化协作,推动行政机关把文物保护职责落到实处。2021年以来办理了李主一烈士纪念碑案、光明北街牌坊案、长春水闸桥案等8件文物保护案件,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和文物保护主管部门的监管职能,提升文物保护法治观念,为文物保护“添砖加瓦”。
NO.1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精细化办案
全方位收集固定证据
打造“检察官+司法警察”公益诉讼调查团队,运用无人机航拍、激光测距、卫星地图等技术手段开展调查取证,突破空间地形限制,克服传统拍照摄像取证范围及精准度等局限,提升证据收集的准确性。长春水闸桥案中,传统的拍照取证难以全方位展示周边地形全貌,遂联合司法警察采用无人机航拍技术进行环绕式拍摄,精准定位取证,督促相关部门履行保护职责。
NO.2
借助专业化力量
助力文物古迹认定
邀请专家学者在调查取证、鉴定评估、整改需求等方面提供专业咨询和技术支持。邀请“益心为公”志愿者参与整改“回头看”7人次,共同做好涉案文物现状认定工作,以公益诉讼工作助力文物古迹发现认定,实现双赢共赢。长春水闸桥案中,邀请文物保护专家赴现场勘验,确定涉案古桥是目前本市仅存的人民公社时期闸桥类水利设施,遂通过诉前检察建议方式,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和属地街镇落实文物保护主体责任。后该古桥被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正式登记和公布为奉贤区文物保护点。
NO.3
常态化合作
凝聚文物保护合力
以李主一烈士纪念碑修缮工作为契机,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签署协作意见,建立协作机制,充分发挥双方职能优势,加大英雄烈士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弘扬英烈精神、传承红色基因,推动英雄烈士保护工作创新发展。
因长春古闸桥保护行政公益案达成的合作共识,与区文化和旅游局会签《关于建立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配合协作机制的意见》,就信息共享、办案协作、专业支持等8方面形成合作机制,重点关注因管理保护不当造成的文物毁损现状和灭失风险。
在协作机制建立后,区文旅局向检察机关移送了光明北街牌坊保护的公益诉讼线索,双方不断增强文物和历史文化遗产、红色资源保护合力,切实保护“贤文化”传承发展。
文物保护,功在当下,利在千秋。文物和文化遗产承载着国家的血脉和民族的精神灵魂,文物保护对传承中华优秀文化、提升文化自信具有重要意义。奉贤区检察院将继续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持续开展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专项监督活动,与文物保护相关单位充分沟通协作,助力提升文物保护工作质效,为文物保护和文化传承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