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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晚报讯(记者江跃中)“目前我市各急救中心药品报损、浪费现象比较严重,很多药品更是目前医疗市场上较为紧缺的抢救、急救药品;急救中心药品以抢救药品为主,很多诸如肾上腺素、去甲肾上腺素等,更是医疗机构点名的高警示药品,一旦被不发分子利用,很容易发生社会安全隐患。”市政协委员、静安区卫健委主任叶强呼吁加强完善急救中心药品管理体系建设,通过“药联体”的构建,为急救中心药品管理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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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强分析,急救中心在紧急情况下抢救患者,药品使用每天都发生,但因其药品使用量小、急救本身的性质等各方面原因导致院前急救的药品管理、药品使用被大众所忽视,目前我国的急救中心均以医师为主要团体,鲜有急救中心配备专门的药师对其药品使用进行监管,而因人员紧缺、岗位设置、急救中心站点设置分散等原因,导致药师在急救中心的配置很难实现。
如何改变这一状况?叶强在他撰写的提案中建议,率先试点急救中心药师配备,
由上海市卫健委出台急救中心药师配备和管理制度,要求市级、区级急救中心以急救站点或区县急救中心为单位,必须配备1-2名专业药师作为药品专管员,全面负责全市、区急救中心药品管理,并增加相应的药师编制岗位,原则上区级急救中心必须设置一个药师岗,各区县可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增设药师岗位,相应岗位建议由有二级医院工作经验的药师或经过相应医院培训后的药师任职。
在全市构建急救中心药品专管员培训班,以区为单位,在单位内部在职人员中设立药品专管员,所有药品专管员需经过脱产专业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在药品专管员基础上,构建各辖区下的急救中心“药联体”,由各区县区域医疗中心药剂科定期派专业人员至辖区急救中心对所有药事管理工作给予指导、规整,并对接药品专管员加强相应人员药品管理能力的构建和指导,完善急救中心药品的出入库、有效期、保养等药品常规药事管理,促进急救中心药品管理的安全、有效、经济。
在本市试点将急救中心药事管理纳入本市药事管理质控考核范畴,由市、区两级药事质控管理中心进行年度考核,相应考核成绩纳入区域医疗中心药剂科药事质控考核项目,加强各区县急救中心对药品管理重视程度,以促进急救中心药品管理的规范、合理;相应工作经验、总结可作为全国急救中心药品管理典范案例,为全国相应工作的开展提供经验。
统一全市急救中心药品目录,根据全市各区县实际情况,制定符合目前适合本市急救需求的药品目录和清单,各区县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此清单上灵活制定各自采购药品基数,做好急救药品品种、基数等科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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