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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东安动力公开信息显示,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王江华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上海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经查明,2020年12月30日,公司公告称,公司自2020年11月9日至2020年12月29日期间,累计获得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731万元,占公司2019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69.10%。其中,2020年11月9日,公司收到与收益相关的单笔政府补助200万元,占2019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8.91%,达到临时公告披露标准,但公司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获得大额政府补贴后未及时披露,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2.1条、第2.3条、第11.12.7条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秘书王江华作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的具体负责人,未能勤勉尽责,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2.2条、第3.2.2条的规定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与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
处罚决定如下:
予以口头警示
东安动力财务数据及主营业务:
东安动力2022三季报显示,公司主营收入46.85亿元,同比下降4.94%;归母净利润1.08亿元,同比下降27.73%;扣非净利润6696.36万元,同比下降44.52%;其中2022年第三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14.45亿元,同比下降4.17%;单季度归母净利润5246.76万元,同比上升197.07%;单季度扣非净利润1117.03万元,同比上升31.37%;负债率57.76%,投资收益1511.65万元,财务费用-1523.03万元,毛利率9.72%。
东安动力(600178)主营业务:微型汽车发动机、变速箱及其零部件的生产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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