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机动车闯红灯酿事故,承担全责!近期,上海警方公布4起典型事故案例。
近几年,上海道路安全形势和交通出行秩序持续向好,但非机动车闯红灯、逆行、在机动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仍时有发生,成为易致祸易致乱的交通“顽症”,也是公安交警部门整治的重点和难点。
数据显示,2022年以来,全市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非机动车和机动车之间发生的事故中,非机动车承担同等以上(含)责任的占比近60%。2022年以来,全市非机动车和机动车之间发生的亡人事故中,非机动车承担同等以上(含)责任的占比近 65%。亡人事故中,由于非机动车闯红灯引发的事故占比近四分之一,造成128名非机动车驾驶人、乘车人死亡。
(资料图)
上海市公安局交警总队事故防范处副处长吴皓表示,公安交警部门将继续加大对各类非机动车交通违法的整治力度,提醒广大市民从保护自身安全的角度出发,遵守法规,文明骑行。
图说:公安交警提醒广大市民文明骑行。警方供图
四起案例 非机动车承担全责
2023年1月3日17时许,松江区新车公路三浜路,一辆小轿车沿新车公路由北向南行驶至路口时,恰逢一辆电动自行车沿三浜路闯红灯由西向东进入该路口,两车相撞,致使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黄某某倒地轻微伤。松江交警认定,非机动车驾驶人黄某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2023年1月25日凌晨3时许,徐汇区中山南二路宛平南路,一辆小轿车沿中山南二路由东向西至宛平南路右转时,适逢一辆与同向驶来的电动自行车闯红灯左转,两车相撞致使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张某某受伤。徐汇交警认定,非机动车驾驶人张某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2023年2月12日11时许,浦东新区康新公路秀沿路,一辆电动自行车闯红灯沿康新公路由北向南进入路口,恰遇一辆小轿车沿秀沿路由西向北左转进入路口,两车相撞,造成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薛某某受伤。浦东交警认定,非机动车驾驶人薛某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2023年3月4日19时许,浦东新区申江南路蓝靛路,杨某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沿申江南路辅道由南向北行驶至申江南路,遇红灯时进入路口,适逢一辆小轿车沿蓝靛路由东向西绿灯通过路口,两车发生碰撞,造成杨某某受伤。浦东交警认定,非机动车驾驶人杨某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以上4起事故,都是非机动车闯红灯所引发的,并且机动车一方都在履行了观察义务、采取了必要措施后仍然难以避免事故的发生。松江新车公路这起事故,电动自行车从第一车道内等待通行的两车中间穿插,突然驶入第二车道,致使第二车道内正常行驶的车辆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空间来避让,这是典型的“鬼探头”行为;浦东申江南路这起事故,发生时天色已晚,视线不佳,电动自行车径直闯红灯驶入路口这一行为让机动车驾驶员难以预判、反应不及;徐汇中山南二路这起事故也同时发生在夜间,电动自行车骑行者误以为机动车驾驶人已发现自己,无视路口红灯以及机动车闪烁的转向灯,径直左转造成难以避免的碰撞。
图说:公安交警提醒广大市民文明骑行。警方供图
交警再次提醒避免“鬼探头”
值得庆幸的是,上述案例中,非机动车驾驶人在事故中均未受到严重伤害,但谁能保证下一回闯红灯能平安无事?珍爱生命,远离危险,从每一次等红灯开始。
为此,公安交警再作以下几点提示:
1、警惕盲区,避免“鬼探头”行为。对于机动车驾驶员来说,机动车周边存在看不到的“盲区”,非机动车和行人一旦处在盲区中,驾驶员难以发现,而且车身越大,“盲区”的范围越广,这也是要远离大型车辆的原因。同时,交通参与者也要注意观察其他易造成“盲区”的物体,例如路口等待通行的车辆、高架道路立柱、路边围墙、施工路障等,都会使交通参与者的视野受限,缩短其发现状况后的反应时间。因此,千万不要从两车之间穿插而过,如果恰好有车辆驶来,根本来不及躲避。
2、夜间出行倍加小心,打开车灯照亮自己。不少人觉得夜间车辆少,等红灯纯属浪费时间,殊不知夜间道路的畅通无形间也造成车速的提升,一旦发生状况将反应不及。同时,夜间视线不佳,“黑衣夜行”如同隐形,电动自行车一定要打开车灯,让别人更容易发现自己,也可以在车身及衣服上贴上反光条,让自己更加“闪亮”。
3、路口注意减速,增强“防御性驾驶”意识。每一个道路交通参与者都应该从保护自身及他人生命安全的角度,提高“防御性驾驶”意识,也就是在自己不违反交通规则的前提下,进一步提高对于道路潜在危险和特殊情况的预见性。例如机动车驾驶员通过路口或者看到路段中间的斑马线及菱形减速标志,要提前减速观察;旁边车道有车辆停止或缓行挡住视线时,要减速行驶以防非机动车和行人穿插;车辆转弯时要降低车速,从多个角度观察周边,防止非机动车和行人落入盲区发生危险。非机动车和行人也要注意多学习交通安全常识,抵制交通违法,远离转弯车辆,等红灯不越线,骑乘电动自行车戴好安全头盔。
新民晚报记者 杨洁 潘高峰 特约通讯员 李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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